由中宣部宣教局、光明日报社共同主办,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司法厅、光明网、中国伦理学会承办的“核心价值观百场讲坛”第五十三场活动在江苏南京举行。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玉军,作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义和途径》的讲座。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任河北经贸大学副校长,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法律与宗教研究中心主任、法治评估中心执行主任、纠纷解决研究中心副主任、“孔子新汉学计划”中方指导教授。《朝阳法律评论》主编。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治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政府立法专家,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局特聘咨询专家,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获第七、八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个人专著14部,译著5部,论文140余篇。在法学理论、法经济学、立法学、比较法学和宗教法治研究领域有广泛学术影响。
法律是外在的道德 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要解决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动力问题,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理念内涵。法律是外在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建设的灵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主旨和灵魂。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法治的核心要义是良法善治,二者的结合彰显了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内涵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