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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使命的时代洪流中,教育的内涵愈发丰富深邃,育人的场域也在创新与拓展中不断重塑。传统村落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公共空间不仅具有物质层面的实用意义,更蕴含着丰厚的德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资源,成为青少年进行文化认同、道德养成与乡土情感培育的独特实践舞台。这些空间本身就是最鲜活、最具温度的教材,为锻造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提供了坚实的文化根基与精神滋养。而诸如古戏台、风雨桥、晒谷场、古井与大榕树下等公共空间,不仅是村民日常生活的纽带,更承载着历史传承、伦理道德和乡风民俗,是一方水土孕育文化的教育沃土。据郴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传统村落公共教育空间的开发与利用研究》(CZSSKL2025074)成果显示,我们亟须站在新时代教育改革与乡村文化振兴的战略高地,重新发掘、系统挖掘传统村落公共空间的育人价值,将其深度融入“立德树人”的实践体系之中。以传统村落为依托,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有效增强青少年的文化自信、道德素养与劳动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核心视角,挖掘传统村落公共空间的育人潜能,为新时代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
传统村落的公共空间,并非简单的物理集合,而是承载着深厚文化内涵的“德”的世界。这些空间通过其独特的物质形态和所承载的社会功能,润物无声的影响着村民,尤其是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从而发挥其独特的教育价值。
孩子们在公共空间中潜移默化理解了“家”与“国”的同构,将自己德行与国家荣辱相联系,这就是严然的德性教育。在这里,青少年能够亲身感悟到中华民族“家国一体”的文化传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对于培育其爱国主义情怀、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和民族观,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立德树人中“明大德”的生动体现。树立起村落共同体中的荣誉体系,激励村民向善向上。这种具象化的价值引领,有助于青少年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习榜样、争当先锋,实现“立大志”的人格塑造。
古戏台——寓教于乐的文化中心与价值认同的强化。古戏台是村落中最具活力的文化中心和精神教化场所。戏曲作为寓教于乐的艺术形式,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和鲜明的人物形象,展现善恶美丑、是非曲直,深刻影响着村民的价值判断。孩子们围观台下的活态艺术形象,心中自然形成基本的是非观念和正义感。戏台下的围观与喝彩,本身就是一种集体性的价值认定与情感认同,它强化了集体对文化的认同和道德的聚合力。这一过程,正是对青少年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观”教育的有效途径,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除了正式的公共空间,传统村落中的晒谷场、古井边、大榕树下等非正式公共空间,是青少年接受生活化德育的重要场所。在日常交往中,孩子们通过观察长者的言行,学习邻里互助的伦理观念。老人们讲述村寨往事、乡贤故事、节气农时,将乡土知识与道德教化融入口耳相传之中。这种潜移默化的教育方式,使青少年在真实生活场景中习得传统价值观,增强对乡土文化的认同与情感连接,实现德性与人格的自然养成。
在新的历史背景下,这些公共空间的德育功能愈发明显。随着市场的力量冲击,随着城镇化的进程推进,重振传统村落公共空间的教化功能,让青少年在“乡土中国”的精神母体中获得滋养,找回与土地、传统的深厚情感,更好地认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帮助他们建立文化自信,培养健全人格,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这关系到能否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核心要义。
在“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使命统领下,激活传统村落公共空间的育人效能,亟须摆脱传统“保护建设”思维,推进制度革新与实践创生。这意味着要由“静态陈列”迈向“动态传承”,由“被动观赏”跃升至“沉浸体验”,由“单向灌输”升级为“协同共育”,在制度与实践层面实现创新突破。本节将围绕构建活态教育模式、打造协同育人共同体及运用数字技术赋能三方面,探讨传统村落公共空间教育价值的活化路径。
空间保护与功能重构。在立德树人视域下,传统村落公共空间提升需秉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原则,实现空间保护与功能重构的和谐统一。郴州市北湖区开展“唤醒老屋”行动,将农村老屋和闲置房屋改造成党建党史馆、农产品展销馆、特色民宿等业态,助力乡村振兴。党建党史馆成为青少年了解地方历史、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北湖区计划开发“老屋里的红色故事”“农耕文化体验”等主题教育课程,邀请非遗传承人和老工匠入驻开展技艺教学和展示活动,打造集学习、体验、住宿为一体的研学基地,实现“场景-课程-体验”一体化,吸引更多学生参与沉浸式学习,让老屋成为传承文化和教育下一代的有效载体。
打造“学校-家庭-乡村”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共同体。永州市江永县兰溪村在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中取得显著成效。该村通过政府引导与旅游活化相结合,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依托村校合作,将非遗传承融入学校教育,增强青少年对乡土文化的认同;注重村民参与,激发其作为文化主体的内生动力,重拾文化遗产价值。兰溪村的实践表明,传统村落活化不仅是物质修复,更是多方协同、文化适应的动态过程。政府、学校、村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使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焕发新活力,为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益经验。打造“学校—家庭—乡村”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共同体,需活化传统村落公共空间的教育价值。学校应将其作为校外教育基地,开发乡土课程,组织实践活动,并邀请乡贤、非遗传承人进课堂。家庭要发挥第一课堂作用,家长要引导孩子学习传统文化,增强乡土认同。乡村社区则要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开展节日庆典、民俗表演等活动,吸引青少年参与,促进共建共享。三方联动,形成教育合力,助力青少年在乡土文化中成长。
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及科技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在立德树人视域下,提升传统村落公共空间教育价值,需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及科技与传统融合。政府应制定政策、提供资金支持,推动措施落实;居民积极参与投入;社会组织发挥专业性和灵活性,提供技术支持等。建立完善沟通机制和合作模式,如组织座谈会、研讨会,建立村民议事会等,让各方参与规划、建设和管理。科技与传统融合方面,利用VR技术重现历史场景,大数据分析制定策略,物联网技术监控管理,但要保持传统文化原汁原味,避免过度商业化或科技化破坏,关注数字鸿沟问题。通过多元主体协同和科技恰当应用,让公共空间在立德树人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种创新转化,能够激发青少年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生动力,使红色基因、传统美德的传承更具时代感和吸引力,让思想政治教育变得“酷”起来、“潮”起来,从而更好地完成立德树人的使命。
传统村落的公共空间,是立德树人的宝贵资源。它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道德规范,融入乡土中国社会的结构和传承中。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教育强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教育自觉,重拾这些“身边的课堂”,协同育人主体,创新传承形式,使之成为涵养化育青少年、坚定文化自信的宝贵资源,这是对传统文化最好的保护,也是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最好的回答。
作者:胡美芳,湘南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