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坚持为民宗旨、突出特色创新,紧密结合“一套体系、两大平台、三项机制”,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中创先争优。
创立一套体系,夯实司法为民基础。结合全市推广的“168”党建工作模式和法院责任体系建设活动,创新建立起了一套党员干警组织目标管理和设岗定责体系。在组织目标管理方面,坚持立足司法实际和群众需求制定好总体目标和年度岗位责任制,并把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为3大类41个项目90个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分解到相应的部门和个人,明确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 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工作局面。在个人设岗定责方面,对全院每个部门的职责、每位干警的岗位职责及每个部门各项工作操作流程的界定。这些积极有益的措施使司法资源配置更符合形势任务要求、更贴近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去年在办结案件5012件,同比增长42.06 %的基础上,审判质效大幅提升,所审结案件无一超审限,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93.94%,提升了司法审判工作成效、提高了人民群众满意度。
构筑两大平台,拓宽司法为民途径。一是强力构建司法诉讼服务平台。按照上级法院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十大功能”的定位,致力于完善群众诉讼“一条龙”服务,设立了以方便群众诉讼为目的的工作平台——诉讼服务中心。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开展评选“党员先锋模范岗”和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活动,充分发挥了党员干警服务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起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形象。采取电子导诉与人工导诉相结合、立案查询与法律咨询相结合的办法,为群众提供全程、全面、全的诉讼服务。由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的法官在温馨调解答疑室组织那些因婚姻、赡养、债务等产生纠纷的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保障当事人隐私,为残障当事人提供人性化的全程无障碍通道和服务设施,并采用了方便快捷的POS机缴费方式方便当事人缴纳诉讼费,开展人性化的诉讼服务。同时,为老弱病残等生活和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保障,仅去年一年就减、缓、免交诉讼费57万余元,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综合性便民服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人民法院细致入微的司法人文关怀。二是全力打造司法服务信息化平台。以“科技强院”工作为抓手,全力打造先进的数字化法院。司法服务信息化平台基本成形,既初步实现了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风险告知等诉讼服务功能,也提高了法官审判工作效率。截至目前,短信服务信息平台为当事人和法官发送诉讼信息共计两万余条,法院网络门户网站拓宽了法院司法便民服务的渠道,电子导诉系统为数千来访群众提供了导诉服务,电子公告信息屏覆盖了立案送达、审判候庭和诉讼咨询等诉讼环节和场所,即将建成投入使用的现代化数控中心更将构筑起群众、干警司法活动的“安全网”。
完善三项机制,丰富司法为民方式。一是落实“大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在交管中心挂牌成立闽东首个专业的道路交通法庭“交通巡回法庭”,以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辟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为主旨,创新性地将保险公司引驻法庭参与调解,为交通事故处理实现了事故认定、调解审判、救助赔偿、评估鉴定、法律援助等多位一体、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构建起提前介入事故调解协调、提前弥合保险赔付争议、提前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联动机制,全年共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91件,兑现赔偿款877万余元,减免诉讼费300多起,未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上访事件,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最大程度地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二是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创新诉调对接新机制,邀请调解员和司法局工作人员入驻立案庭,安排专人指导他们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建立起了以审判为中心,社会的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诉讼架构模式,形成了由审判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的调解工作新格局,促使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更加便捷、灵活、高效。同时,探索建立劳动争议纠纷多元调处新机制,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延伸和衔接。三是创新“大走访”工作机制。院党组成员和党员法官带头带案下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法官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院党组还根据司法实践,不断建立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首接首办责任制、院长接待日、党组挂钩联系乡镇等一些列制度规范,“走出去、请进来”,通过深入基层、信访接待等形式分解落实涉诉信访、维稳和回访帮教工作,主动了解社情民意,倾听司法建议,听取工作意见建议。近五年来,福安法院对需要稳控和化解的历史的遗留信访案件全部落实了责任,并保持了连续五年“零增量”,实现了 “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涉诉信访工作目标。 (福安创先办)
[上一篇] 河南三门峡湖滨区法院"五比五创"促审判工作
[下一篇] 福建安溪法院"实质便严"四字方针助推创先争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