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将旅游与文化有机结合,不仅可以开发乡村特有的文化资源,推动农村经济繁荣,还可以旅游项目为依托,助推农村生活环境的保护与完善,积极营造宜居生活环境。此外,还可丰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传播优良村规民约,提升农村管理水平,最终助力农村走向经济富裕之路,为乡村振兴画上美丽的画卷。
大力推进“文旅+”,能够有助于赋能文化传承与创新,持续提升乡风文明,为乡村治理提供强劲动力。一方面,乡村的文化风气的形成需要乡村内部的文化底蕴来进行,提升乡村旅游产品的竞争力,从而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同时,旅游资源开发应挖掘当地历史、民俗、传统技艺等丰富文化内涵并加以推广,举办乡野文化节庆,使这些文化得以广泛传播,得以长久保存,并全面表现乡村文化的特色和内涵,这将改善村民们的面貌,让村民经济发展和社会风气共同发展。另一方面,良好的村落管理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在发展旅游业过程中,也形成农民、公司、政府、团体多方参与管理体系,这为我们新的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经验。本文通过“思想道德与法制”课程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机制与路径研究发现,通过进一步在产业发展中注入文化元素、在文化园区发展上发力、在挖掘地方文化深度上下功夫,有助于让村民进一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获得更多的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以此推进构建村民共建共享的新乡村治理共同体。
大力推进“文旅+”,有助于驱动产业兴旺,助力农民增收致富。文旅产业是一个复合交叉的产业平台,它可以基于资源的有效重组、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的需求变革使得产业结构发生优化和提升,从而使得资金、劳动力、技术、信息和生态环境等要素资源得到更有效地利用,进而提升乡村产业生产力,进而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文旅产业是农耕产业和旅游产业相结合而成的行业,它包括一些新的经营模式,如休闲农场、观光农田、体验式农庄等,这种经营模式的引入将直接增加当地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消费,间接刺激当地服务业(如餐饮业、旅馆业、交通运输业),带动当地农村产业多方位发展。此外,文旅产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巨大的经济带动性、充足的就业容纳性以及高度的资源整合能力,因此对于农民而言,文旅产业有助于实现农民增收。另外,文化旅游业通过为农民带来优异的文化旅游产品,在帮助农民增收的同时,也丰富了农民多元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的精神生活富有活力。
大力推进“文旅+”,有助于乡村生态宜居。文旅融合提供强大的综合支持体系来改善乡村的环境质量,特别是在目前我国大力提倡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其影响愈加明显。随着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壮大,其需要对自然的保护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细致。到乡村来旅游的游客期望在游玩风景的同时能呼吸清新的空气,能够感受舒适的居住环境以及浓郁的大自然气息。同时,文旅融合可将独特的文化或旅游项目转变为乡村旅游项目,将乡村的历史文化、乡土人情等人文因素转化为可供体验和消费的文化和旅游产品。在这个过程中乡村古建筑、手工艺品、节日庆典等传统因子被重新发现与发扬,既提升了游客的文化体验,又提升了游客对当地文化的自豪感。除此之外,还能建立起绿色山水村落,逼迫乡村不得不更加重视并改善其环境,进而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旅+”赋能乡村振兴效能,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与规划引领作用。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出台专门的“文旅+”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明确其整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空间。将方案纳入地方用地规划中,规划文旅融合的重点地区、推进地区与保护区,并与其相关的生态区保护、农业产业开发等规划无缝衔接;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整合文化、旅游、农业、国土部门的力量,以增加协同效力;加大标准建设的力度,制定关于乡村“文旅+”规划设计标准、服务标准、评价标准等相关标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民生等诸多内容;建立规划执行的实时监测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或完善相关的政策工具;鼓励各地区根据自己实际的条件和发展路径探索不同的发展路径,建设各具特色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旅+”赋能乡村振兴效能,要坚持“产业强基”,构筑质量发展体系。一方面,要精准培养特色文化旅游行业,充分发挥“文旅+”思路,通过举办各种节事,凭借本地独特的自然资源,不断举办规模宏大的节事活动如节会、体育比赛等,打造一系列响亮的品牌形象。同时,也可通过举办文化旅游展会、中国旅游产品竞拍会、文物展会、全国县域足球大会、村BA等重大节事和竞技活动,依靠节会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促进农村发展。另一方面,要锁定文化制造、文化批零销售、文化服务业,积极引资引育一批资金投入大、开发能力强的优秀企业和项目,积极扶持农家乐建设,开发乡村旅游精品路线,稳步推进区域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引导每个村庄申报全国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村庄、度假村,实现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旅+”赋能乡村振兴效能,要健全利益联结与民生保障机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在文旅融合发展中获得合理收益。一方面,地方政府应鼓励业主将绿色理念注入旅游体验环境中,从“有形价值”的角度建立起利益联结机制,培养“土地守卫者”,激活当地农户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合作模式,通过土地入股、劳动就业、产品销售等形式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的收益。制定收益分配协商机制,保障农户信息获取权、参与权、发言权、监督权。健全民生保障制度,将文旅融合发展与乡村公共服务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教育、医疗、老年人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先雇佣当地农户就业,开展精准性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水平。关注群体需求,采取设置公共就业岗位、推进自主投资建设等模式,确保低收入户、贫困户等享受发展成果。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旅+”赋能乡村振兴效能,要推动文化的开发与保护。一方面,各级政府可以协同相关企业利用数字三维扫描技术、图像记录技术、口头历史的收集技术等保存乡村文化资源,并且建设“乡村文化基因库”,系统性地采集并整合乡村本地文化。同时,协同高校或研究所进行乡村文化研究,通过族谱史册、村史志书、口头历史撰写等方式充实我们的文化档案。另一方面,要积极激活文旅文化资源,要积极指导经营者以旅游业业态模式激活乡村文化资源,特别是传统的房屋、无形文化等等,在优先保证保护的前提下,复建环境、虚拟再现、沉浸式交互让此类文化资源更加凸显,进一步发现乡村与旅游融合视角下的经济增长点。最后,要做好文化包装形式创新,要激励相关企业进行文化创新研究实验,最大限度地发挥民间文化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乡村文化的辐射力与吸引力。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旅+”赋能乡村振兴效能,要打造“引-育-留”文旅人才生态。一方面,建议政府考虑文旅融合发展中的重要环节,如文化创意、数字旅游、经营管理、非遗传承等,通过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业务合作、弹性引聘等,引进高层次策划师、科技领头人、复合型经营人及传统匠人等人才。同时,要大力发挥传统老手艺人、艺术家等可通过“带徒制度”“大师沙龙”的模式,提升技艺传授及创新转换能力;对于文旅从业人员,可提供标准化服务流程、数字化工具使用等实务操作培训,增强其实操能力;还可以与院校合作开设文旅专业的方向班、办学班,文旅创业基地等实战培训场所,造就一大批既有地方厚重根基又熟谙现代文旅管理的本土人才。另一方面,要做好长期留人措施,设立适宜人才长期从事文旅事业发展的地方、金融平台以及休息居住平台等。地方行政部门可以借助发展农村旅游产业,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条,扩大传统就业空间,为人员提供升迁渠道和成果转化的平台,从而实现“人兴产品”的长足的发展目标。
作者:何洪静,五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