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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乡村文化遗产不仅是民族精神的深厚根基,更是推进教育强国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重要文化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深入挖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把我国农耕文明优秀遗产和现代文明要素结合起来,赋予新的时代内涵。“非遗”具有艺术审美特色、行为模式的艺术之美以及大多数大众参与的特点,是流传中华民族几千年的道德智慧的结晶,是乡村德育的宝贵财富。运用“非遗”推进乡村德育,既能增强乡村居民特别是乡村青少年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也对打通乡村德育本身的“最后一公里”起到一定的疏通作用。“非遗”显示的是“深入乡土,有情粘土”的先天优势,成为兴文化、抓乡村治理、推进乡风文明的重要资源。
“非遗”是中华文明世代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凝聚着深厚的历史积淀与伦理智慧,蕴含着中华民族的价值理念与道德规范。将“非遗”融入乡村德育体系,既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文化强国与教育强国建设的有效路径,探索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教育价值与路径选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
从教育哲学角度看,“非遗”教育与乡村德育具有天然的契合性。“非遗”根植于农耕文明与乡土社会,是人民群众长期生活实践的文化结晶,所体现的价值理念与乡村德育目标在本质上高度一致。“非遗”所承载的忠孝仁义、诚信友善、敬老尊贤、勤劳俭朴等伦理规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例如,皮影戏常以忠臣义士为题材,讲述忠诚守信、勇于担当的民族精神;剪纸艺术中的年节主题、吉祥图案,则体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的伦理诉求;而传统礼仪、节庆民俗、劳动技艺等“非遗”内容,则为乡村德育提供了可感可触的教育场域,使价值传递不再停留于抽象灌输,而是渗透于耳濡目染与日常实践之中。
从文化社会学视角看,“非遗”教育在乡村语境中不仅具备文化传承功能,更具备社会整合与身份建构功能。布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认为,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多重场域的共同建构形成了学生的文化认同。而“非遗”作为特殊的本土资源,具有稳定群体文化归属、强化乡土文化认同的重要功能。通过“非遗”教育,让学生置身“非遗”技艺体验、参与民俗表演与节庆展演等活动,这样不仅激发他们对家乡乡土文化的深度认同,也使他们思考“自己从哪里来”。例如,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部分学校积极开展本地“非遗”项目“白族扎染”进课堂活动,将“白族扎染”技艺培训纳入劳动教育,这一活动,一方面让学生在“非遗”教育中体验自己民族文化的厚重与魅力,同时也受到了“非遗”内蕴的道德伦理熏陶。
从国家政策导向来看,推动“非遗+德育”融合发展,已成为新时代文化强国与教育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明确提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德育与美育内容,引导青少年在感悟传统中涵养品格、坚定文化自信。乡村“文化振兴”明确要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这为“非遗”德育的制度化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实践基础。“非遗进课堂”与“非遗+实践”已成为当前较为成熟的德育实施路径。例如,济南市济阳区教育局将黄河流域“非遗”项目引入德育课堂。活动让学生学会了用艺术创造、示范表演等方式来真切参与本土“非遗”文化的再生产,不仅让学生在亲历的过程中砥砺厚德、坚韧、爱国团结等的价值理念,而且提升了学生的审美和道德境界,达到了知行合一的育人实效。
“非遗”进行的乡村德育方面的教育转化在形式与内容上,实现了审美性与价值性的统一。“非遗”作为人们日常生活审美的一种形态,与说教式德育不同,其通过色彩、图形、音律、节奏、动作等形式让德育浸染其中,在不知不觉中浸润心灵。如在西安市蓝田县“非遗”进校园活动中,让每个学生亲手包装镂空扎纸狮子,就无形中让“非遗”背后的文化吉祥意义、价值伦理等美德感染学生,让制作者不自觉中体悟到其中的家族亲情、乡土思念和传统淳风。
在协同推进教育强国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非遗”资源的创造性转化滋养了乡村德育新内涵。“非遗”对乡村德育起到价值引导、文化涵育、心灵教化的作用,丰富了乡村德育内涵。
在文化价值与教育功能融合上。“非遗”的价值感召特别体现在其文化价值和德育意义内在一体,有机统一。“非遗”是具有一定文化积淀的传统艺术之作,如曲艺、说唱和民间故事等多有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其内蕴着忠孝、节义、仁爱、礼信、守信等显性和深层的道德感召。如,甘肃的凉州贤孝、青海河州贤孝这些特定地带的地方曲艺形式具有劝世警惑、宣扬忠孝故事的特点,以艺术的形式将礼义伦理生动化、生活化。这些“非遗”内容因其口耳相传、感情生动而成为乡村学校德育的天然资源。它可以寓入学生课堂的学习、教学活动和生活教育之中,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善和恶、美和丑、荣与辱的道德观念。
在创新道德教育方式上。将“非遗”引入乡村德育,带来了教育方式的转变,实现了从道德讲授向实践体验感悟的提升。“非遗”教育坚持的是“体验—认知—践行”的过程链条,“非遗”教育不能机械地停留在文化展演、艺人关于“非遗”讲解内容的层面上,而是要因地制宜地设计“非遗”行动教育,通过情境化、实践化、项目化的课程,在学生的“非遗”体验中培育其道德观念、承担道德责任、提升道德境界。学生通过剪纸、说唱、表演等活动不仅了解了制作“非遗”手工艺的价值、技艺和流程,而且在体验活动中深切感受到劳动价值和家国责任,在建构“非遗”认同感的同时,也被“非遗”所内蕴的道德伦理和家国情怀深深熏染。
从教学机制与支持体系建设层面看,要将“非遗”从点状传播转化为系统性的育人机制,需要重塑教学场域与评价模式。教师应从传统的知识灌输者转变为文化引导者、项目主持人与社会资源整合者,运用任务驱动、项目学习、情境模拟等教学方式,引导学生主动探究“非遗”背后的历史语境、伦理逻辑与社会功能。“课程思政”理念,也为“非遗”教育奠定了价值引导的制度基础。德育场域不应局限于课堂内,更应向村落、家庭、社区延伸,形成“校内+校外”“教师+乡贤”“课堂+节庆”联动的德育共同体。例如,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设立“周末非遗工坊”,邀请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担任“文化导师”,打造亲近学生的沉浸式育人空间。
“非遗”赋能乡村德育,不仅体现在文化传承与育人功能上,更应落实于服务乡村振兴的整体战略实践中。当前,随着文化和旅游、教育与产业的深度融合,“非遗+”模式已成为推动乡村转型升级、文化赋能和产业融合的重要路径。
在产业振兴维度,“非遗”项目的实践转化有效拓展了乡村经济增长点。“非遗工坊”模式作为典型代表,发挥出“文化+产业+就业”的综合效应。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1月,各地共建设9100余家“非遗”工坊,涉及1721个县域,直接吸纳27万余脱贫群众实现就业。这些工坊依托当地特色“非遗”资源,采取“工坊+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机制,将传统技艺转化为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的产业形态,既实现了“非遗”技艺的当代表达,也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例如,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依托苗绣“非遗”项目建设苗绣工坊,以订单式培训和在家接单的方式,让4800余名农村妇女在家门口就业,这不仅延续了民族技艺命脉,也实现了乡村妇女“巧手”变“财富”的转化目标。
从文化生态角度看,“非遗”融入乡村生活显著提升了村民的文化自觉与主体认同。乡村振兴战略强调“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非遗”作为文化血脉的重要组成部分,正以其可感知、可参与、可传播的特性深入村庄、走进家庭、融入日常。在山东临沂,依托“柳琴戏”“非遗”项目,当地中小学联合社区组织“周末剧场”,以沉浸式戏曲教育传播乡土文化,吸引了大量家庭参与,增强了亲子互动与文化归属感。“非遗”项目的系统融入为乡村德育和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在传统节庆、民俗仪式、技艺传习等活动中,礼仪教化、敬老孝亲、勤劳俭朴等传统美德得以代际传承,强化了乡村道德秩序的内在稳定性。如江西婺源县通过“非遗+村规民约”机制,把徽州古礼、家训、家风教育融入村规建设中,实现了“文化润村、制度育人”的协同效应。可以说,“非遗”作为连接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的桥梁,不仅在经济维度激活了乡村产业的新动能,在精神层面也有效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文化自信与身份认同。
推动“非遗”赋能乡村德育迈向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整体设计、系统集成和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构建制度引领、资源统筹、主体协同的政策体系,形成覆盖广泛、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非遗+德育”一体化支持格局。
构建契合乡村实际的“非遗”教育体系,强化教育嵌入与课程体系创新。当前乡村学校教育资源相对薄弱,德育内容缺乏本土性、实践性与认同感,“非遗”作为根植乡土的文化资源,具备独特的教育内涵与实践优势。应在基础教育阶段系统引入“非遗”课程模块,纳入德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内容体系,实现学科间的融合与渗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从课程设计、教材开发、教师培训、教学评价四个维度着手,构建支撑性政策链条;探索设立“非遗体验工坊”、“乡村非遗社团”,通过“学—做—讲—展”全链条参与模式,推动德技融合育人,形成从感知认知到价值建构的教育跃升。
健全“非遗”德育功能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制度合力与发展保障。“非遗”与德育的深度融合需纳入国家和地方教育文化战略统筹谋划,推动非遗教育从项目试点转向制度常态。建议建立“非遗德育专项支持机制”,设立“非遗课程建设资金”、“非遗师资培育专项”与“非遗示范校激励计划”等政策工具,支持“非遗”课程研发、优质传承人入校讲学、优秀教师研修进修等重点领域。同时,注重省市县校在课程、优质资源共享和教学评价上的协同建设,在“非遗进校园”方面,通过立榜样,树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推动“非遗”德育的社会协同机制制度化运行,拓展教育生态外延。实现“非遗”教育从校园向乡村生活场域延伸,必须激活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形成政府统筹、学校实施、社会协同、家庭支持的共建格局。应通过制度设计将乡村“非遗”传承人、手艺人、乡贤代表等纳入“德育共同体”建设,赋予其“德育导师”身份与任务,构建起学校—社区—家庭联动的教育生态。此外,鼓励各地以传统节庆、民俗活动为平台,常态化开展“非遗节”“乡村文化周”“亲子非遗体验营”等活动,让学生在沉浸式环境中体悟“非遗”文化之美、道德精神之根。
立足新时代乡村德育高质量发展需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教育全过程,不仅是乡村文化的活态基因,更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资源。应加快构建“非遗+教育+产业+治理”四位一体协同机制,推动“非遗”在课程育人、劳动实践、研学旅游与乡村产业中的融合创新。通过制度引导、资源统筹与多元协同,形成推动文化有根、育人有魂与乡风文明协同推进的良性格局,为建设教育强国、文化强国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注入不竭动能,为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
(作者:张彦文,梁飞,山东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