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无违纪违法行为。
2.年龄45周岁及以内。
3.被推介对象必须是在我国医疗机构、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眼镜店等单位或机构从事眼视光(含验光配镜)相关工作的眼视光医师、眼视光技师、眼视光教师,已取得一定成绩,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且能够积极参与推动行业进步发展的人员。
4.需开展眼视光临床工作10年以上,为临床和教学主力、专业学科带头人、担任院系和科室行政负责人(主任、副主任或技师长)、担任眼视光行业相关协会常委及以上职务或其他。
5.取得国家技能类评价考试高级验光师及以上证书,且通过眼视光技师职称考试优先。
6.具备学术方面成绩(课题、论文、杂志、专著、专利等),或者眼健康科普方面贡献(包含图文、书籍、漫画、视频、栏目等)。
7.推介方式:可自我报名推介,也可由相关行业单位进行提名推介。推介单位包括不限于我国医疗机构、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眼镜店等;以及中国眼视光师杂志教育学术委员会、中国医师协会医学技师分会眼视光专业委员会、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中国眼镜协会、各省市眼镜协会等协会等机构。
8.每年一届共推介20名,名单由专家委员会审定,在光明网活动官网以及各眼视光学会、眼视光学术直通车等官方平台公示结果后,报行业相关部门备案。并于线下大会形式颁发荣誉证书(本人务必出席,如缺席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