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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切木·铁木尔自幼喜爱民间歌舞艺术,初中毕业后跟随本土民间艺术大师吐尔地·图米尔学习,熟练掌握“木卡姆音乐”“库车民歌”等民间舞蹈,1985年参加齐满镇宣传演出队,宣传推广“纳瓦、乌孜哈勒、潘吉尕、木夏吾莱克”等木卡姆“开篇、史诗、大曲”和库车民歌,创编出“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为“木卡姆音乐”“库车民歌”在本土的发展和传播作出了杰出表率。1997年11月被阿克苏地区文体局评为优秀民间艺人;2002年9月荣获自治区文化厅农牧民文艺汇演二等奖;2005年8月荣获自治区《库车民歌研讨会》民间艺人表演奖、三等舞台形象奖。2018年被评为“库车民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被文化和旅游部授予全国非遗保护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海力切木·铁木尔自小生活在民间歌舞艺术的摇篮库车市齐满镇,受当地杰出民间艺人的影响,渐渐对民间歌唱产生浓厚的兴趣开始学唱民歌,刻苦学习民间木卡姆、歌曲演唱,参加各种演出、婚礼宴请、麦西热甫聚会、家族聚会邀请表演等各类活动,成为民歌年轻一代艺人,不断从事民间艺术的发扬、传唱和学习,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宣传到各个村落,配合开展非遗展演、民间艺术演出、民间歌舞收录、摄制工作,成为有一定影响的民间艺人,逐步成长为库车民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近年来,海力切木·铁木尔一直致力于“木卡姆音乐”“库车民歌”的传承保护,培养学徒,开展青少年非遗培训,带领其他民间艺人主动参加各级大型文旅活动,先后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东盟(南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周活动、全疆19省市文化和自然遗产周、中央台“非遗里的中国”、哈尔滨工业大学库车非遗展演等活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发扬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