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国务院国资委结合国资央企实际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组织实施。各中管企业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详情]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教育部党组把开展好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示范带动教育系统扎实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详细]
树立“为人民出政绩”的正确政绩观,最根本的是要坚持正确人民观,创造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详细]
担当作为既是党员干部政治品格的重要体现,也是履行从政本分、践行初心使命的基本要求。[详细]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从政履职、干事创业的“总开关”,直接决定着工作的方向、成效与长远价值。[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