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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临之际,为引导青少年正确对待青春期的各种困扰,妥善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2021年7月15日,北京通州法院刑庭(少年法庭)法官王欢欢受邀前往北京市通州区第六中学开展京法巡回讲堂活动,以“妥善处理纠纷珍惜校园时光”为主题,结合案例为师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通州六中七百余名师生观看了课程。
课堂上,王欢欢法官结合青春期青少年的发展变化提示孩子们正确应对学习生活中的困扰和不安,除了自身的学习和调整之外,加强外部适当的引导,可以让每一个孩子都平安、快乐地度过青春期。随后,王欢欢法官结合真实发生的案例与同学们一起探讨如何处理生活中的矛盾与纠纷。
案例一:言语不和伤耳案
向某与王某、孙某均系北京某中学学生。一天,孙某携带王某手机前往宿舍充电,因违反学校规定(禁止替他人充电),被作为宿管员的向某制止。当天晚自习下课后,王某、孙某前往向某所在班级门口找向某理论,后双方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向某受伤,向某伤情被鉴定为轻微伤。
王某、孙某的行为要受到处罚吗?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王某、孙某需要赔偿向某经济损失吗?要如何赔偿呢?
首先,王某、孙某的行为违反了校规校纪,会受到学校的处分。其次,王某、孙某将向某的耳部打伤致轻微伤,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最后,王某、孙某还需要赔偿向某因为此次受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律知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官提示
同学们应当注意:
1.如果和同学发生矛盾,要懂得谦让,以较高的姿态,主动向对方检讨自己行为的不妥之处,即使自己有理,也要先把矛盾缓和下来,等情绪平稳了再理论对错,如果双方的矛盾自己无法解决,马上报告老师和家长,避免矛盾升级。
2.注意自身修养,不能有不文明的行为发生。
3.当受到别人无理取闹、起哄、谩骂或者批评时,切忌情绪激动失去理智与对方打骂,要显示出自己的气度和修养,不要像对方一样野蛮。
案例二:为友“出头”斗殴案
曹某,17岁,在社会上结交了许多同龄的朋友,并在朋友群中扮演“老大”的角色。5月的一天,曹某的朋友高某(男,17岁)与要某(男,18岁)因共同追求一女孩发生纠纷并在电话里发生口角,曹某因不满朋友被“欺负”,遂接过高某的电话与要某在电话里发生口角,要某的朋友张某(男,20岁)又接过要某的电话与曹某发生争执,双方约好时间、地点斗殴;曹某纠集高某等四人并准备菜刀,对方张某纠集要某、牛某等四人,双方在约好的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门口互殴;曹某持菜刀将张某头部砍伤、将牛某咬伤,经鉴定,张某、牛某身体所受损伤均属轻微伤。
8月的一天晚上,曹某的朋友马某与田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后曹某为马某出头,在电话中与田某发生争执,并约好时间、地点斗殴;曹某又纠集高某等人,并准备菜刀、斧子等工具,田某纠集马某等人,并准备钢管等工具,到约好的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东门外南侧,曹某持菜刀将田某头部砍伤,经鉴定田某伤情为轻伤,后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曹某的行为将如何处罚?
最终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二年。
两次斗殴的起因均是曹某的朋友与他人发生纠纷,与曹某并无任何关系,曹某为了所谓的哥们义气,帮助朋友出头,不但导致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还导致朋友被判刑。
法律知识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官提示
犯聚众斗殴罪,刑法惩罚的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员,年满十六周岁的人犯聚众斗殴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双方一旦殴斗,造成什么样的伤情是很难控制的,一旦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这时年满十四周岁的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还有,在聚众斗殴中自己也可能被对方打伤,如果对方将自己打成轻伤及以下伤情,自己要承担经济损失。
广大学生们要注意,友谊是有原则的,当朋友犯错误、做错事的时候,应当指出和纠正朋友的错误,而不是同流合污,让朋友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正确的做法是:
01、遇事冷静处理,朋友之间的友谊固然可贵,但不要因为哥们义气做事而不考虑后果,因为友谊不等同于哥们义气,同学之间的矛盾没有不共戴天之仇,完全可以双方互谅互让解决的;
02、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尽量向父母或者向老师说明,还可以通过校领导解决,老师和家长不能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坚决避免自己通过武力方式解决问题;
03、广大同学们要慎重交友,远离打架斗殴闹事,如果自己一旦参与打架斗殴,可能留下终生遗憾。
04、广大同学们要遵守校规校纪,学法、懂法、守法,提高道德修养,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材。
暑假终于到来!法官同时提示你们要从以下几方面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注意交通安全: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再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乘车系好安全带,儿童不坐副驾驶座。
关注居家安全:不要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不给帽绳人开门;不往窗外抛物;不玩火,发现火情,立即拨打119。
加强心理安全: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多与正直开朗、积极乐观的朋友交往;多宽容他人,多自我激励,多微笑;学会感恩,管理情绪,开心过好每一天。
文字:李思博
编辑:郑纪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