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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民建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民建北京市委主委司马红、副主委郭田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司马红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十一届金融委员会的工作,并向新一届金融委员会的成立以及各位委员表示祝贺,对更好开展本届金融委员会工作提出四点希望: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政治共识。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积极发挥专委会在凝聚共识上的重要作用,团结凝聚专业领域会员和界别群众,主动开展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二是要发挥特色优势,积极履职尽责。深刻领会中共二十大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在“金融支持首都实体经济发展”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上持续跟踪调研,拓展广度、深度、精度,多提供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高质量建言精品,擦亮建言资政的“金名片”。三是要完善工作制度,着力发挥整体功能。要实行主任负责制,高效分工协作。重视专委会的平台作用,为大家成长成才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通过延伸活动积极吸纳优秀金融人才加入民建组织。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切实提高专委会的凝聚力。四是要强化内联外合,注重集智聚力。要加强与其它专委会、工作委员会、区级组织,与民建中央、兄弟省级组织相应专委会间的沟通交流。深化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对口协作,善于借用“外脑”,全方位提高履职水平。
郭田勇指出,新一届金融委员会要充分发扬传统,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出参政议政成果。委员们要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以及政治觉悟,号召大家结合自身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要多读书、多学习、多关注金融问题,努力提升自身专业能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切实履行职责,为决策者建言资政。
会上,与会同志集体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宣读了《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通则》,介绍了领导班子成员及委员构成和委员会分组工作安排,并颁发了副主任、秘书长任命书。委员们围绕履职经验体会以及今后的工作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
民建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金融委员会主任李平、副主任马立、刘勇、杜承霖,金鑫、何琼、郭琨、党臻以及40余名委员参加会议。(文/党臻 图/姜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