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今年来,福建省南安市针对村主干待遇较低、退休后生活无保障的实际,在全市全面推行村主干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村主干后顾之忧,切实激发农村创先争优活力。
坚持“两个强化”,夯实村主干参保基础。为确保参保工作顺利开展,南安市坚持“两个强化”,有效夯实参保工作基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落实村主干养老保险工作作为调动村主干工作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抓手,出台了《关于组织全市村主干参加养老保险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社保中心、各乡镇参加的村主干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抓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为全市的村主干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采取电视、广播、南安党建网、召开村干部动员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村主干养老保险政策,进一步明确村主干参加养老保险的条件、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全面动员符合条件的村主干积极参加养老保险。
立足“三个规范”,畅通村主干参保之路。 一是规范参保对象。凡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现任行政村(社)党组织书记、主任的人员(不含主持工作人员、机关下派挂职人员)皆属参保的范畴。村(社)级组织其他两委成员,若本人愿意承担缴纳全部费用,可参照村主干参保。二是规范缴费标准。规定以上年度全省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月缴纳基数,参保人员应按月缴费基数的26%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6%的缴费基数分担比例为市财政承担10%,乡镇财政承担8%,个人承担8%。今年来,按照目前的标准,市一级财政划拨资金150万左右,镇(乡)级一级财政划拨资金120万左右,大大减轻村主干参保负担,受到广大村干部的拥护。三是规范参保程序。推行了“乡镇审报、组织审核、群众监督”的三级审核机制,对参加养老保险的村主干由乡镇(街道)初审后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市委组织部按照村干部档案、本人身份证、乡镇任免文件“三对口”要求,严把审核关,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村干部逐人建档立册,并在该村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落实“四个到位”, 打造村主干参保快车。一是专人负责到位。具体工作中,各乡镇(街道)依托乡镇(街道)企业办作为具体参保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村干部参保工作,同时星期六和星期天也安排专人值班,全力做好村主干参保工作。二是规范管理到位。规定村主干在退休前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享受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职出国定居的,经本人申请,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参保村主干在职时死亡的,或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不满120个月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含利息),或个人缴纳部分余额(含利息),可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三是协调服务到位。对于有些因年龄等问题不符合参保条件的,或已经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愿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南安市灵活采用提高经济待遇的办法,在村主干任职期间,参照村主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镇(乡)承担的数额,由市镇(乡)两级给予每月225元(其中市一级补贴125元,乡镇(街道)补贴100元)做到参保自由,待遇同等。四是考核督查到位。将村主干参保与乡镇(街道)党建工作考核相结合, 并采取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的形式进行每月督查一次,确保了各乡镇(街道)村主干养老保险参保率。同时,各乡镇(街道)也把村主干参加养老保险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四个到位”环环相扣,相辅相成,使村主干参保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南创办)
[上一篇] 浙江云和:“七带”提升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能力
[下一篇] 四川长宁:瞄准“特色项目”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