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是党的建设和治国理政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人民福祉的实现与否。如何从严把关,《意见》从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到全过程都作出专门规范,提出要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 选人用人,责任重于泰山。当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要求更高,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期待也更高。凡因干部“带病提拔”造成恶劣影响的,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要首先追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平心而论,“带病提拔”原因复杂,固然与一些干部善于扮演“两面人”,制造假象蒙蔽组织有关,但关键还在于选人用人的责任不明确、难追究。 干部“带病提拔”是一种严重的组织病症,被提拔起来的带病干部一方面为腐败的发生埋下了祸根,另一方面挫伤了一些好干部的积极性。 《意见》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把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将履行职责情况与考核挂钩,让责任变成实实在在的“硬指标”而不是“软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