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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初,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国家领导人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并首先用于解决香港问题。按照邓小平的论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体现了“一国两制”构想,为中国政府在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时,在某些区域设立实行不同于内地的制度和政策的特别行政区提供了直接的宪法依据。在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后,1983年初,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形成了十二条基本方针政策。[详细]

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对某些区域采取的特殊管理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权力,也包括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具有监督权力。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保持自由港和单独关税区地位、保持财政独立,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自行制定经贸、金融和教科文卫体政策,等等。

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充分行使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详细]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香港社会经济政治大局稳定,各项事业向前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新进步。

——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从宪制层面确保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还通过实施《性别歧视条例》、《种族歧视条例》、《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最低工资条例》等法例,为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提供进一步保障。特别行政区政府设立平等机会委员会、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申诉专员公署、法律援助署、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法律援助服务局、妇女委员会、扶贫委员会等多个机构,协助推广、保护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详细]

中央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香港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全力支持香港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在谋划和推进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时充分发挥香港的作用,积极推动香港与内地开展交流合作,为香港保持繁荣稳定提供坚强后盾。

——支持香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并迅速蔓延,港元受到国际投机势力狙击,香港金融市场动荡,与美元挂钩的联系汇率制度遭受冲击,金融体系的稳定受到严重威胁。中央政府郑重宣布,将不惜一切代价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稳定,坚决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维护联系汇率制度,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采取果断措施,维护了金融和社会的稳定。[详细]

“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同时,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并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等制度和原则。坚持一国原则,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尊重国家实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则。[详细]

1、香港本地生产总值由1997年的1.37万亿港元增长至2013年的2.12万亿港元,年均实质增长3.4%。

2、香港是重要的国际银行中心,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银行中有73家在香港营业。

3、香港是亚洲第二大和全球第六大证券市场,2013年底香港股市总市值达24.04万亿港元,在香港进行的首次公开招股集资总额达1665亿港元,居全球第二位。

4、香港颁授本地学位的高等教育院校由回归前的12所增加至17所,其中8所大学接受政府财政资助。根据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公布的2013年亚洲大学排行榜,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进入前十名;2013-2014年世界大学排名中,香港大学名列第43位。

1、香港是重要的国际银行中心,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银行中有73家在香港营业。

2、香港是全球最重要的外来直接投资目的地之一。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13年世界投资报告》,香港在吸收外来直接投资方面位居全球第三位。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注册的海外公司有9258家,比1997年底增加83%;截至2013年6月,外资驻港地区总部有1379家,比1997年增加52.7%;截至2013年6月,外资驻港地区办事处有2456家,比1997年增加52.5%。

3、香港国际机场是世界最繁忙的航空港之一,全球超过100家航空公司在此运营,客运量位居全球第五位,货运量多年高居全球首位,2013年航空货运、客运量分别比1998年增长1.53倍和1.18倍。

4、香港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运输港口之一,2013年共处理标准集装箱2228.8万个,比1997年增长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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