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015-05-13
- 1.长治市襄垣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春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经长治市纪委研究,报长治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刘春雷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副处级确定职级待遇;襄垣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刘春雷襄垣县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 山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2015-05-13
- 1.芮城县中医院原院长裴振海违规收受礼金、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经芮城县纪委、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裴振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并收缴其违纪所得。2.霍州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刘刚为其父过寿大操大办问题。
- 山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2014-12-29
- 1.2014年12月14日,长治市屯留县科技局总工程师李爱军为其子大操大办圆锁(15周岁生日)事宜,并收受礼金。3.临汾市吉县县委委员、吉县职业中学校长韩克顺多次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反财经纪律,2014年10月,分批次为其女举办婚宴并收取管理对象礼金。
- 山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014-09-09
- 1.临汾市洪洞县兴唐寺乡党委书记李静丽、乡纪委书记刘斌等人在值班加班期间,外出吃饭,酗酒滋事,给予撤销职务、行政降级处分。3.运城市盐湖区东郭初中校长白红栓违规发放节礼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
- 山西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014-09-01
- 1.吕梁市柳林县陈家湾乡双卜嘴村党支部书记白旭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运城市垣曲县古城镇古城村支部副书记姚红权,操办搬家宴请,并收受非亲属礼金28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山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2014-04-29
- 1.张天龙,男,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交通局纪检组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3.杨水平,男,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昌宁镇石涧村党支部书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山西省通报10起典型案件2014-04-21
- 1.牛锐锦,男,山西省大同市物价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张俊涛,男,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圣人涧镇党委书记,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