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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通维权之路 让消费者每天都过3·15

  “3·15”每年只有一次,能够曝光的问题企业也实在有限,然而我们不能仅靠这样的集中轰炸式曝光来维权

·3·15晚会何时能成“狂欢”?
·谢伟锋:别把3·15当成无良商家的年假
·魏 青:消费维权更要日日“3·15”
·凌国华: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关进制度笼子

光明网评论:消费者权利状态反映社会治理状态

  自从“3•15”及其消费者权利的概念被引入中国后,每年在3月15日被集中展示出来的中国消费者权利被侵害事件,几乎全都超出了普通人依据道德所能想象的极限。“超乎想象”,构成了中国消费者权利现状的一部分。

315调查:说说你经历过的最严重的消费欺诈

  在日常消费中,你可曾买到过劣质产品?是否遭遇过侵权、蒙受过欺骗?是否遇到过“潜规则”和“行业黑幕”?在维权过程中,你是否有太多的困难或太多的疑问?快来爆料自己所经历过的消费欺诈行为!

315介绍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监督投诉电话

全国统一投诉电话:12315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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