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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急需建海岸警卫队 最大好处有三 | 一是形成拳头。日本的海岸警卫队叫做海上保安厅,是1948年成立的,其主要职能是海上治安管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海难救助、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防灾。现有各类人员12000人,有11个海上管区,共下辖海上保安部66个、海上警备救助部1个、海上保安署54个、航空基地14个、航标事务所39个。这样的组织机构统分结合,伸缩自如,伸出去的时候能够形成拳头,收回来的时候便于积蓄力量。 二是便于执法。日本海上保安厅虽然力量强大,但与海上自卫队的性质完全不同,它隶属于日本国土基础设施交通省,是国家行政执法管理部门。这样的执法机构即便是在执法中出现过度使用武力的情况,也不至于引发武装冲突和战争,与海上自卫队相比有一个战略缓冲的余地。 三是战略支援。海岸警卫队通常被称为第四军种,就是除陆海空三军之外的另一个军种,他们实行军事管制,执行军事条令条例,身着统一的制服,舰长等重要指挥官也多从军队转业,与海军和空军之间保持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并经常进行相关的军事训练,万一出现情况,可以及时得到海空军的支援。同样,在战争和冲突发生后,海岸警卫队可以迅速转变为海军,听从海军的指令进行作战支援。[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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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注重海洋立法是关键 | 其实,我国若干年前就已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口号,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战略。然而,海洋强国的战略提出后,我们并没有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深入研究,丰富其内涵,没有使之成为引导我国海洋发展的指南针。几乎在同一时期,日本也提出海洋立国口号,得到官方和民间团体、研究机构高度重视,使原本空洞的口号成为名副其实的方向和动力,日本海洋政策财团还组织专家、学者编制了与海洋战略配套的“日本21世纪海洋政策建议”。日本按照此“建议”起草了《海洋基本法》,捋顺确定日本“陆上有八家,海上一把抓,回来不分家,领导在国家”的海洋管理体制。 不少人把中国海上维权执法不力归结于“五龙闹海”的体制不适,这是偏见。“五指分开”确实导致成本高、效率低、纠纷多、执法难,但中国的海上维权执法即使“五龙合一”,也未必能改变海洋维权现状。所以,解决问题的切入点首先不在于管理机构,而应该向日本学习: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注重海洋立法,海洋管理体制的调整和改革必须有法可依。不能像现在这样,想起来了就打着体制创新的旗号,随意成立一个关于海洋的调研小组,然后起草方案,再推行实施。[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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