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由于历史等多种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海域管理权分散在海监、渔政、海关、海事、边防武警等多个部门。从目前来看,海监、渔政等政府涉海部门维权执法能力较弱,是制约我国海洋维权能力提升的一个重要瓶颈。
  中国海警,也被称为中国的“海岸警卫队”,隶属于公安部边防局。主要负责近海海上治安,编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序列,是由公安部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
  2012年8月8日,全国首艘318B型巡逻艇正式从中船桂江造船厂移交至广东省东莞市公安边防支队,口号为“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海域管理权分散于五个部门
  由于历史等多种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海域管理权分散在海监、渔政、海关、海事、边防武警等多个部门。其中,中国海监隶属国家海洋局,下辖北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总队,现有各类执法船艇120余艘,执法飞机若干。200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的中国海监的具体职责是:“依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在我国管辖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查处违法活动”。
  以上五支海上执法队伍在海洋维权中呈现出各自特点。海监执法船只吨位较大,具备长时间、大面积的海域巡航执法能力;渔政执法船只数量较多,熟悉各重点捕捞海域情况,在保障渔业生产安全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海事部门在确保近海海域交通安全方面,拥有广泛的信息源和专业救捞力量;边防海警由现役军人组成,组织纪律性、作战能力强,但船只吨位普遍较小,难以在较远海域维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详细]
  我海监船航速低 敏感海域吃亏
  我国海监虽然近几年陆续装备了数艘千吨级执法船,但目前所配备的海上执法船舶,整体吨位小、数量少,无法满足每千平方公里海域内配备一艘的要求,不能适应新时期保护我国海洋资源、维护海洋权益的需要。
  据中国海洋报报道,特别是近两年,我国东海、南海等海域发生争端和对峙事件明显增加,诸如外籍调查船侵犯我国权益、钓鱼岛撞船、渤海溢油之类的突发事件,都需要海监执法船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但就目前的船舶力量很难做到这一点。[详细]
  海上维权遭日韩“撞击战术”拦路
  作为海上维权的“压轴”手段,撞击战术对执法船只本身的性能要求非常高。据报道,日本海保厅最大吨位的直升机巡逻舰(PLH)“秋津洲”号已经下水,今后很可能被派遣到钓鱼岛水域值勤,该舰采用高强度钢质船体,尤其是舰艏部位水线下方提高了材料规格,设置球鼻艏并采用特殊的隔舱设计,同时可起降AS-332L1“超级美洲豹”直升机,如有需要,可采取直升机近距离盘旋,制造噪音和旋翼波浪等手段,配合撞击发挥威慑效果。
  矢志成为新兴“海洋大国”的韩国,其海军和海警厅也非常重视舰艇的冲撞能力。韩国军舰和海警巡逻船的订单往往集中在现代、大宇等少数造船企业手中,确保舰艇在恶劣海况下的适航性和抗打击力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与韩国海警船进行过对峙的中国海监人员曾表示:“韩国海警船配备很齐全,且一般都在3000吨以上,船上还有舰炮。相比之下,中国海监北海总队最大的海监船‘海监-15号’只有1800吨,如果与韩国的海警船撞上,我们可能处于下风。”[详细]
   美国海岸警卫队、日本海上保安厅、韩国海洋警察厅等准军事化力量,在海洋权益争夺中的地位与作用越发突出。特别是日本海上保安厅,已经成为日本与邻国争夺海洋权益的“利器”。
  2012年8月28日,日本参院国土交通委员会以全票赞成通过了《海上保安厅法》及《外国船舶航行法》修正案,内容包括赋予海上保安官在离岛实施逮捕等权利。
  美国海岸警卫队编成4.3万人,其主要人员都有军籍、授军衔、着军装。另外,还编有预备役人员8000人,并有志愿义务人员约3.42万人参与日常辅助工作。
  美国海岸警卫队:唯一平时不受国防部节制的军事力量
  美国海岸警卫队成立于1790年8月4日。最初称缉私队,隶属财政部领导,后改称为巡防队,主要从事海关辑私工作。1915年1月起,巡防队与1848年成立的救生队合并,称为海岸警卫队,受海军领导。1967年以后改为隶属运输部领导。2001年的“9·11”事件后,为了强化本土安全,海岸警卫队被划归美国国土安全部领导。美国海岸警卫队是美国五大武装力量之一,也是唯一拥有执法权和唯一平时不受国防部节制的军事力量。2004年,美国海岸警卫队机构改组,把港口人员、船只处理人员和机场人员合并,实行统一指挥;并开始依照国防部的编制,把按司令部划分的参谋机构改组为按编号划分的参谋机构。[详细]
  海上保安厅成日本“第二海军”
  海上保安厅成立于1948年5月,其职责主要包括海上治安、维护海洋权益、海上防灾救灾、海洋环境保护等内容,平时隶属于国土交通省,战时归属日本防卫省直接指挥。
  海上保安厅设有总务部、装备技术部、警备救难部、海洋情报部、灯标部等5个职能部,辖11个管区以及海上保安大学和海上保安学校两所专业培训院校。各管区共下辖海上保安部66个、海上警备救难部1个、海上保安署53个、海上交通控制中心6个、航空基地14个、航标事物所53个。目前海上保安厅拥有各型巡视船近600余艘(船上一般装备40毫米、35毫米 等口径火炮数门),各类飞机70余架。可以说,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兵力规模与海上行动能力甚至远超许多国家的海军。[详细]
  韩国海警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
  与当前我国分散型的海洋执法管理体制不同,韩国实行集中统一的海洋执法管理体制,韩国海洋警察厅统一负责韩国的海洋执法工作。韩国过去在海洋管理上也是分散型的,涉海洋事务分散在13个行政部门,缺乏协调和配合,国家海洋战略和政策难以列入国家议事日程。为适应更好地维护韩国海洋权益的需要,1996年,韩国将13个中央政府部门的涉海部分合并成立了海洋水产部,负责管理海洋警察厅,建立起集中统一的海洋管理和海洋执法体制。2008年,韩国将建设交通部与海洋水产部合并组成国土海洋部,海洋警察厅也随之归国土海洋部领导。
近年来,韩国海警不断加快舰艇、飞机和装备的更新步伐。目前,韩国海警拥有各类舰艇约300艘,直升机和巡逻机数架。其中,1000吨级以上的大型巡逻舰达30艘,最大的警备舰是5000吨级的“三峰号”,可搭载1架直升机。[详细]
   进入2008年以来,围绕钓鱼岛主权争端、管辖海域划界问题,中国海监、渔政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海上涉外维权行动,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海洋维权斗争仍存在诸多问题。
  中国海监66舰以及中国唯一海监舰载机与韩国海警汉江6型1009号中型巡逻舰
  
  重视海洋权益,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在追逐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国家间的领海等海洋权益的纠纷也就时常发生了。
  中国急需建海岸警卫队 最大好处有三
  一是形成拳头。日本的海岸警卫队叫做海上保安厅,是1948年成立的,其主要职能是海上治安管理、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海难救助、海洋环境保护和海上防灾。现有各类人员12000人,有11个海上管区,共下辖海上保安部66个、海上警备救助部1个、海上保安署54个、航空基地14个、航标事务所39个。这样的组织机构统分结合,伸缩自如,伸出去的时候能够形成拳头,收回来的时候便于积蓄力量。
  二是便于执法。日本海上保安厅虽然力量强大,但与海上自卫队的性质完全不同,它隶属于日本国土基础设施交通省,是国家行政执法管理部门。这样的执法机构即便是在执法中出现过度使用武力的情况,也不至于引发武装冲突和战争,与海上自卫队相比有一个战略缓冲的余地。
  三是战略支援。海岸警卫队通常被称为第四军种,就是除陆海空三军之外的另一个军种,他们实行军事管制,执行军事条令条例,身着统一的制服,舰长等重要指挥官也多从军队转业,与海军和空军之间保持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并经常进行相关的军事训练,万一出现情况,可以及时得到海空军的支援。同样,在战争和冲突发生后,海岸警卫队可以迅速转变为海军,听从海军的指令进行作战支援。[详细]
  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注重海洋立法是关键
  其实,我国若干年前就已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口号,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战略。然而,海洋强国的战略提出后,我们并没有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深入研究,丰富其内涵,没有使之成为引导我国海洋发展的指南针。几乎在同一时期,日本也提出海洋立国口号,得到官方和民间团体、研究机构高度重视,使原本空洞的口号成为名副其实的方向和动力,日本海洋政策财团还组织专家、学者编制了与海洋战略配套的“日本21世纪海洋政策建议”。日本按照此“建议”起草了《海洋基本法》,捋顺确定日本“陆上有八家,海上一把抓,回来不分家,领导在国家”的海洋管理体制。
  不少人把中国海上维权执法不力归结于“五龙闹海”的体制不适,这是偏见。“五指分开”确实导致成本高、效率低、纠纷多、执法难,但中国的海上维权执法即使“五龙合一”,也未必能改变海洋维权现状。所以,解决问题的切入点首先不在于管理机构,而应该向日本学习: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注重海洋立法,海洋管理体制的调整和改革必须有法可依。不能像现在这样,想起来了就打着体制创新的旗号,随意成立一个关于海洋的调研小组,然后起草方案,再推行实施。[详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