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尤其是本年度在非遗领域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保护、继承、弘扬,振兴,有效保护非遗、确保非遗生命力的代表性传承人,也可是相关非遗群体和单位。
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增强传承、创新能力,使非遗与当代文化相融相通的研究者、策展人、企业家、艺术家和投资者。
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科学认识和把握非遗的特性及传承演变规律,研究和出台政策,提高非遗传承和实践能力,在非遗保护发展工作取得瞩目成就的管理者。
大力传播非遗相关法律法规,传播非遗保护理念、扩大非遗工作影响力的媒体人;加强非遗国际交流和推广的传播者;提高公众对非遗的认知、促进非遗普及的教育者。
十位“中国非遗年度人物”应充分反映非遗人忠诚、执着、朴实的品格;代表当前我国非遗保护发展成绩的标志性人物或群体,能产生广泛的影响和社会关注度;对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和示范性;在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具有创新性和引领性。
标志性——本年度在非遗保护领域有引领作用的标志性人物或群体,产生广泛的影响和社会关注度。
导向性——富有文化使命和责任感,积极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
创新性——大胆探索,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示范性——因地因事制宜地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将个性与共性有机结合,对全国非遗保护具有良好示范效应。
贡献性——坚持在非遗保护、传承或传播领域一线工作,并有突出或持续贡献。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方法,严格参选资格、严格推选程序,组成“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执行。
邀请 “光明日报非遗传播专家委员会”对活动进行专业把关。
经过初选、复选、终选三个环节,按专家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两轮投票,初选确定100位候选人、复选确定30位提名人、提名人参照专家投票及网络评议情况确定10位年度人物。
本次评选活动引入候选人公示、网络评议、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审议等程序,确保年度人物的标志性、导向性、创新性和示范性。
初选环节,公众可有多种方式参与推荐“中国非遗年度人物”:由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推荐候选人;由光明日报记者站推荐人选;由“光明日报非遗传播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学者及专家评审团评委推荐;也可以通过发送邮件推荐或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