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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 “村霸” 和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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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依法严惩“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最高检发大招 向“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宣战”

近年来,一些地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横行乡里问题突出,严重侵害了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不,农历新年一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发出大招,针对“村霸”“土皇帝”现象,在2月3日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

我市公检法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严打“村霸” 和宗族恶势力

江门日报讯 (记者/李千帆 通讯员/梁志勇) 2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称,依法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鼓励、保护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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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村霸”产生的思想土壤

要革除“能忍自安”的传统消极观念。一些农民讲究万事忍为先,能忍自安,小不忍则乱大谋。这种“忍”,大概有两层意思:一种是“忍让”,里面包含着“礼让”的成分,是一种谦逊宽容的表现,也隐含着“退一步海阔天空”的智慧,这是积极的“忍”,是值得继承和发扬的一种美德。

嚣张村霸 终落法网

在河北省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二村,前些年,孟玲芬等恶势力团伙横行乡里、肆意妄为,使当地村民的合法权益屡遭侵害。2016年8月17日,定州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等7项罪名,一审判处孟玲芬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

谁为“村霸”走上村官之路开的绿灯?

2月20日消息,以权谋私,强占土地,欺压百姓,横行乡里……2016年8月,河北定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进行了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等七项罪名被定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

评论:“村霸”不除 农村难安

在媒体更多关注反腐打“老虎”之时,拍“苍蝇”治“村霸”也被提上台面。这些“村霸”违反党纪国法,操纵选举、开设赌场、暴力抗法、霸占资源、强奸妇女……民众沦为砧板鱼肉,百姓群众深恶痛绝。

打掉“村霸”须先挖“保护伞”

梳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案例不难看出,乱政、抗法、霸财、行凶,近乎其标志化特征。依法依规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以及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中央方向明确,意志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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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安顺:铲除侵蚀农村基层政权的毒瘤

经查,张运红在非法当选村主任前就利用其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实施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强要工程,敲诈勒索,恶意拖欠货款、工钱等一系列犯罪行为,并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河北定州一“村霸”获刑20年

以权谋私,强占土地,欺压百姓,横行乡里……2016年8月,河北定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进行了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等七项罪名被定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一审宣判后,孟玲芬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11月1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彭店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村霸”

2月17日,彭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张某(男,53岁,彭店人),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据调查,违法行为人张某自2017年1月起,多次到团山村委会,采取打砸物品的方式,强行索要低保及补偿,属“村霸”。

挖出“保护伞”,让“村霸”不再横行

“中纪委和最高检的部署,力度比以往更强,不仅要打掉‘村霸’个人,还要清理农村的宗族恶势力,铲除其背后‘保护伞’,可谓一抓到底。这次最高检印发的《意见》中就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将打击矛头对准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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