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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 赋能新时代贸易强国建设

来源:光明网2025-12-19 17:38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与深度重塑全球贸易格局,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数字贸易作为国际贸易新形态,正通过数字技术实现贸易对象与贸易方式的多维度数字化,是全球经济复苏与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快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贸易强国建设的战略支撑。

  加快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

  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以数字技术为核心、数据为关键要素,涵盖了产品、服务、技术等多个领域的全方位贸易新业态。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迅速,已与传统服务贸易、货物贸易并驾齐驱,共同构成我国贸易强国建设的“三大支柱”。《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5》显示,2024年中国数字化可交付服务进出口规模达2.9万亿元,同比增长6.5%;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约2.71万亿,同比增长14%,这一稳中向好的增长态势清晰表明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规模持续攀升,正在不断释放新的发展动能与活力。数字贸易突破以往传统贸易模式的局限性,通过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数字平台拓展贸易边界,实现了贸易模式的创新与优化,从而深度赋能贸易主体提质增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数字贸易在建设贸易强国中的重要地位。一方面,数字贸易正演进成为驱动全产业链聚合跃升的核心平台,通过高效整合产业链全要素,在空间上重构产业生态,催生新的经济增长极。例如,福建“闽江数字贸易走廊”首创“自贸+跨境”数字贸易全产业链集聚区,系统性地打造集研发、生产、物流、金融、人才于一体,覆盖跨境电商、数字服务、国际云服务等全链条的数字贸易生态体系,并与省内数字经济项目深度融合,降低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和进入全球市场的综合成本,推动传统企业“触网升级”。另一方面,数字贸易是检验前沿科技创新与运用的“演武场”。我国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技术创新等方面已取得长足进步,在国际竞争中具备优势,能够全方位、宽领域赋能贸易全流程,为数字贸易发展保驾护航。同时,数字贸易快速反馈与规模化需求特性能够倒逼技术的突破创新,最终形成“技术驱动贸易升级,贸易牵引技术进化”的良性循环。在第四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上,AI技术成为炙手可热的“香饽饽”:不仅重塑贸易流程,深度融入选品、营销、供应链管理等环节,同时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以及文化“新三样”上都取得全新进展;浙江义乌的全球数贸中心针对商户现实痛点,研发并部署专注小商品贸易垂直领域的AI大模型,提供AI翻译、AI设计等工具,助力商户们降本增效,提升其运营效率;杭州思亿欧企业利用AI智能客服实现150多种语言的识别与转换,突破传统外贸模式下语言障碍困境,有效解决跨境贸易中供需对接、客户管理、时差响应等问题。

  加快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主要着力点

  统筹国内国际两大格局,积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加快推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实现发展格局从“量”向“质”的全面转变。《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中提出18条具体举措,明确要求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塑造对外贸易发展新动能,推进建设数字中国与贸易强国。当前,我国数字贸易已经取得不少新进展,但在开放进程中也存在潜在的风险与挑战,需要把握好数字贸易发展机遇,抓重点、补短板、强效率、添优势,提升数字贸易发展水平,驱动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数字中国与贸易强国建设的坚实基础。

  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激发数字贸易增长新引擎。数字贸易全球化的本质在于突破地缘边界,构建不依赖于传统线下流程的新型交易模式,进而深刻重塑全球价值链网络格局。制度型开放是数字贸易得以创新发展的关键支撑,应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构建内外协同的数字贸易发展体系,精准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脉搏,推动传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自身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同时为建立普惠、包容、可持续的全球数字贸易新格局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建立高效、便捷、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是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牛鼻子”工程。数据作为数字贸易的关键要素,其是否合规、能否自由流动是数字贸易得以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因素,同时也是企业最主要的资源和竞争资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出台可行性与灵活性兼备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规则,通过借鉴国际已有成功案例,积极探索并推广多路径并行的管理模式,针对不同场景中所存在的不同现象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同时,在自贸试验区、数字贸易示范区等开放前沿地区开展数据跨境流动试点工作,不仅能够为全国层面的制度完善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更是主动参与和塑造国际贸易规则的实践路径,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格局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

  以主体培育为根本,积蓄数字贸易竞争新优势。企业作为市场经营主体,是数字贸易的重要参与者与实践者,其核心竞争力与关联产业发展水平直接挂钩。因此必须塑造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协同共生的市场生态环境,激发市场微观主体的创新活力与内生动力。一方面,要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鼓励整合国内外供应链资源,以构建开放共赢的全球数字贸易服务平台为载体,推动这些领军企业从“大而强”迈向“强而智”,使其不仅能在全球范围内高效配置资源,更能够积极开拓市场,带领其余中小微企业扩大“走出去”步伐,以关键“头雁效应”激发“雁阵活力”,同时也需要引导相关企业引导规范发展,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对接国际经贸规则,通过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以应对全球数字贸易面临的壁垒问题。另一方面,需要大力扶持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载体,其在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应从企业自身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数字化转型等核心需求出发,量身定制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支持,突出精准性与适配性,实现从“普惠灌溉”到“精准滴灌”的转变。通过形成以龙头企业引领创新,中小企业协同共进的梯度发展模式,将多元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系统性转化为我国数字贸易核心竞争力,在全球竞争中赢得主动、制胜未来。

  以规则构建为蓝图,打造数字贸易治理新格局。当前,国际社会正加快推进共建数字治理体系框架,数字贸易治理合作存在机遇与挑战。由于各国贸易政策不同、贸易治理的侧重和诉求有差异,我国在国际范围内短期政策、治理体系“求同”难以实现,因此需要在数字贸易发展基础上扩大国内治理体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数字贸易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提供“中国方案”。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全球主要经济体在数字贸易规则上的多元立场、核心主张与底层逻辑,及时了解其动态变化过程,摈弃“一刀切”的思维,以一国一策或一域一策的角度出发做到因地制宜。例如在通关便利化、非歧视待遇等关键领域,主动对标国际主流规则,系统性降低企业在跨境货物、服务及数字产品贸易中面临的制度性壁垒与合规不确定性。此外,在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合作组织的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同时,加快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协定谈判进程,通过借鉴国际上先进规则经验,驱动国内数字贸易治理体系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接轨,增强我国数字贸易治理能力。

  总而言之,加快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是我国在数字经济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其作为关乎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工程,能够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与变革贸易模式,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与价值链的地位,进而强化在国际产业分工中的竞争优势。不仅如此,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更是我国积极践行多边主义,塑造更加普惠、包容、可持续性发展的全球数字贸易治理体系的核心路径。必须坚定不移以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为根本遵循,凝聚起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强大合力,持续推进数字贸易改革创新,为全面建成贸易强国注入数字动能,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产业支撑。(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杨宁)

[ 责编:王恩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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