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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淄博烧烤”“哈尔滨冰雪旅游”等现象级文旅IP的爆火,文旅产业已成为推动地方经济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引擎。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在此背景下,司法作为社会治理的“稳定器”和“调节阀”,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优化司法服务、提升治理效能等方式,不仅能滋润文化产业枝繁叶茂,亦能护航旅游行业蓬勃发展,持续为高品质文旅融合注入法治动能。
文旅产业“春潮涌动”的背后暗藏的消费纠纷、文化侵权、市场监管等问题也需要持续优化司法服务,因地制宜,引领文旅营商环境新气象。例如,在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资源权属不清、开发过度等问题,一些地方在开发历史文化资源时,忽视文物保护和传统文化传承,导致文化资源遭到破坏。此外,知识产权保护是文旅融合的核心问题,创意成果被盗用、文化IP被侵权等现象制约了产业创新发展,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虚假宣传、服务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文旅消费体验。
司法服务保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亦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此,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做好文旅产业的司法服务保障:
一是以司法服务下沉打通文旅治理“最后一公里”。通过在重点文旅区设立巡回法庭等方式,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实现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三就地”办案模式,打造“云上解纷”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解纷机制无缝衔接,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二是以知识产权保护激活文旅新质发展动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文旅领域的假冒商标、恶意抢注、仿冒混淆等行为,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彰显“严保护”导向,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护航科技创新、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以“专业化审判”筑牢文旅资源保护屏障。在文旅资源密集区域设立文旅资源保护法庭或建立专业审判团队,同时吸纳环保专家等作为陪审员、专家顾问辅助案件办理;建立跨区域法院环资联席会议机制,释放“三合一”审判效能,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四是以“府院联动”构建“大保护”协同共治格局。深度融入文旅产业“大保护”格局建设,持续健全完善与各相关部门主体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联合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纠纷预警、执法衔接机制,提早介入文旅项目、防范法律风险;指导专利申请、商标布局,助力文旅产业从“流量经济”向“IP经济”升级。(王海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