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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温逐渐回暖,各地逐渐迎来了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而耕地是确保这一“国之大者”的前提。农用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饭碗田”,耕地红线既是维系国计民生的生命线,也是不容触碰的法律高压线。那么关于耕地的法律知识,你了解多少呢?
某村村民老张承包了5亩基本农田种植水稻,但近年来种粮收益不高,看邻村有人靠养殖龙虾致富,他动起了“转型”心思。老张在合法承包期内能否将5亩农田私自改造成水产养殖塘?
不能!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因此,老张不能随便将用于农业种植的土地改为其他用地。
村民王某为开办塑料加工厂,擅自占用村集体8亩基本农田,推平土地并浇筑水泥地基,村委会多次警告未果后,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耕地异常硬化。经调查,王某毁坏种植层且无法复耕,造成永久性耕地流失。王某将面临什么惩罚?
对于上述非法占用耕地等破坏耕地的行为,行为人可能面临以下处罚:一是行政处罚:相关部门可能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二是刑事责任:毁坏耕地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三是民事责任:如果是在承保土地期内作出了破坏耕地的行为,还可能引起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若造成损失,行为人还需依法赔偿。
某村村民李某与赵某因相邻耕地边界争议爆发冲突。李某称赵某翻土越界侵占了自家0.3亩承包地,赵某坚持自己没有越界,双方在田埂上对峙,险些动手。试问,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上述纠纷?
春耕生产期间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按照以下步骤处理:第一步:冷静协商,寻求调解:双方应第一时间冷静沟通,寻求共识;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第二步:明确权属,收集证据:提供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文件;可借助村委会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帮助,明确权属,收集土地分配、使用情况等相关证据。第三步:依法解决,维护权益: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无法协商一致或达成调解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无法协商一致或达成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王海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