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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确定的三种情形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25-02-25 17:06

  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政府工作透明化、公开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可以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展和成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那么,公民该如何正确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呢?

  统筹:陈畅

  制作:王海陆

  来源: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责编:刁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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