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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记者王恩慧 董腾飞
5月1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以下简称“首发院”)和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建北京市委”)联合主办的首都治理热点问题研讨会(第7期)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本次会议的主题聚焦超大城市“老老人”照护服务,发布《北京市“老老人”照护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北京市老年学和老年健康学会、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北京老龄居养老产业促进中心协办。
“老老人”的内涵如何界定?北京市到底有多少“老老人”?“老老人”需要什么样的服务?以何种方式送达?政府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建立什么样的协作机制?如何解决支付能力不足问题?针对这些急难愁盼问题,现场发布的《北京市“老老人”照护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给出了答案。
据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黄石松介绍,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老老人”的总规模不低于88.74万人,到2035年将超过145.6万人。根据该方案,将“老老人”定义为60 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80 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未满60 周岁的残疾人经评估后,如果达到失能状况,可以享受“老老人”的政策;60 岁及以上经评估并未达到失能状态,但属于孤寡、城乡特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客观上存在长期照护需要,也可视情况部分享受“老老人”的政策;80 岁及以上高龄但功能完好,可以根据其意愿选择性享受“老老人”的政策,从而实现“老老人”政策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障政策的无缝衔接,真正“兜住养老的底”。
如何完善北京市“老老人”照护服务体系?方案从明确底数、完善体系、多层次协同等五方面提出建议。建立全口径“老老人”统计指标体系首先要明确底数完善体系。黄石松说,要建立“老老人”综合分析与预警机制,对老年人实现“应评尽评”,完善全市统一的老年人综合评估制度,建立全口径“老老人”统计指标体系和多部门共享的“老老人”信息化系统和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开相关数据和报告,科学引导和明确社会预期。
制定“老老人”照护服务专项规划一边是“长护资源不足”,一边是养老机构闲置“供大于求”。方案建议,要完善战略规划与配套设施布局。要研究制定北京市“老老人”照护服务的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强化兜底保障,探索对特困、重度失能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并以此为依据补齐医养结合设施不足的短板。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照护服务供给体系,以街乡镇为单元建立资源台账,向全社会公开,要出台不同场景下护理需求认定、服务清单、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和支付方式的管理办法,让“老老人”进行选择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服务和补贴。黄石松特别强调,要开展家庭尤其是重度失能老年人家庭“适医化”改造,根据评估区分人群,适老化改造和“适医化”改造相结合,避免建而无用。
“五床联动”形成医养结合服务送达机制医院术后老人转不出,居家老年人“家里照顾不了又没地儿可去”,各类资源如何有机衔接?方案建议,要分类施策支持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开展“五床联动”,根据老年人不同健康状况下对医养结合服务的不同诉求,在家庭养老照顾床位(家庭病床)、机构养老床位、康复医院床位、社区老年护理中心床位、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床位之间建立起服务转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医养结合服务送达机制。
尽快实现长护险制度在全市落地要循序渐进推动老年健康服务深层次改革,发挥首都基层治理优势,完善以家庭为主体的非正式照护服务政策支持,增强家庭功能。黄石松举例说,实行长护险制度后,上海市重度、中度、轻度失能老年人人均医疗费用分别下降了17%、8%、3%,长护险在促进机构专业化发展、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培育照护市场等方面都产生了积极作用。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尽快实现长护险制度在全市落地,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在长期照护领域探索弹性退休制度目前北京市照护服务的人力资源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并存。方案建议,要完善适合长期照护行业特点的职业发展体系,科学界定养老护理员和医疗照护人员的职业范围,调整优化职业标准体系。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在长期照护领域探索弹性退休制度,让更多的有能力、有意愿的潜在人员参与照护服务。此外,还应大力发展人工替代技术和智慧照护服务,通过人工智能赋能,推动养老服务的全链条改造,为养老事业发展开辟出更多空间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