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在乡村振兴大的背景下,农村环境治理是国家环境治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之义,其治理模式的创新是基层治理转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和美丽中国建设。近年来,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农村环境治理绩效显著,但在长期性、复合型环境问题的挑战下,农村环境治理亟需更高的风险抵御能力和更系统的治理思维。在此背景下,韧性环境治理模式注重对环境风险全过程、全要素、全主体的治理,面向问题化解的同时注重从问题中学习创新,成为当下农村环境治理不可忽视的方向和路径。
一是着力优化治理结构,建构环境韧性治理共同体。从组织架构上,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前提和关键作用,立体整合政府、企业、村民、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形成环境治理共同体,提升环境共治向心力。从关系互动上,理顺各主体间的复杂联结关系,通过赋权增能提升各主体的权利意识和行动能力,通过厘清责任边界推动责任落地,构建多方利益均衡共生体系,将各主体的长处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是强化完善制度建设,打通制度双向契合的渠道。在政策出台上,加强正式环境制度的供给完善,吸纳非正式环境制度作为重要补充,强调制度内容契合农村治理场景;在政策落地实践上,推动正式制度在地化嵌入治理场域及其社会文化中。
三是强化智慧治理技术的应用,推动技术治理从悬浮到落地。在技术选择上,紧密围绕现实治理场景的特性匹配治理技术,增强技术适切性;在技术实践中,变“数字服务于上级决策”为“数字助力基层治理”,推动智慧环境治理技术与传统环境治理技术的深度融合,同时提升各主体的数字素养,形成“平台智治、政府导治、村民自治”的智慧治理格局。
四是激活乡村社会的内生力量,充分发挥其自主治理能力。一方面,重视自治强基的关键作用,重视村民的主体性地位,实现对乡村优秀传统环境治理资源的充分挖掘、传承和转化,提升村庄响应环境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发掘与培育村民生态自觉,提升村民对环境风险的认知、反思与适应能力,实现乡村环境共治能力的整体提升。
(作者:邢一新,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