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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节气一过,北京的初雪如约而至。伴随着银装素裹美景的,还有气温的骤降和湿滑的地面。
“金法官,这两天雪这么大,路上肯定不好走,再说天气预报说明天零下十几度,咱们明天还去村里吗?”2023年12月14日一早,通州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勃焦急地询问道。
“去,和村民们约好了,早点让他们拿到案款我心里也踏实。咱们到时候早点走,路上开慢点。”略微沉思了一下,通州法院执行局法官金绍育果断决定。
“好!”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谨慎驾驶,金绍育一行来到了20公里外的西集镇某村村委会。
“金法官,您这招可真妙啊!我们这钱,可算是执行到啦!”一看到金绍育,等候的村民呼啦一下就围上来,纷纷诉说着自己的欣喜。
室内热烈的气氛、群众的笑脸似乎一下子驱散了这深冬的严寒。在不足10平方米的活动室内,金绍育一行井然有序地为30位村民发放50万元的土地占用费。
但是这钱,执行起来可谓是一波三折……
赢了诉讼,却陷执行困境
2017年12月19日,村民王某、李某、张某(甲方)等30位村民与吴某(乙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镇某村的110余亩耕地租赁给吴某做农业种植项目,土地租赁期限为2017年12月19日至2027年12月19日。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村民们如约将上述土地交付给吴某,但吴某却只向村民们支付租金至2021年12月份。
2022年1月,王某等30位村民陆续以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为由将吴某诉至通州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通州法院经依法审理后,认定吴某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故判决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依法解除。2022年10月,29份判决文书陆续生效,但被执行人吴某并未依法履行腾退耕地及支付占用费等义务。
2023年2月至7月,王某等30位村民陆续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某,要求吴某依法腾退通州区西集镇某村110亩耕地的树木,另要求吴某支付耕地占用费50余万元。
通州法院执行局法官金绍育收到这批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并电话联系吴某,让其依法依规尽快履行腾地及支付占用费义务,但吴某以对判决不服和人在外地为由,拒不履行义务。金绍育依法对吴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财付通账户进行冻结,但冻结结果显示,账户余额只有几十元。经查询,吴某名下已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一边是等待秋耕的村民,一边是不愿出现的被执行人,提起那段时间,金绍育坦言压力非常大,但再难的案件总会有突破口。
经研究后,金绍育决定对涉案的110亩耕地的地上树进行查封,并立即启动司法评估工作。通过司法评估随机摇号确定了29家评估机构,但是这些机构纷纷表示评估困难。
“我们没有评估树木的资质。”
“没有人垫付评估费用我们可不敢评估!”
“树木都枯萎了哪还有评估价值呀……”
29家机构均退回司法委托评估事项,执行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一招“投石问路”,打破执行僵局
“赢了官司有什么用,地要不回来,钱也要不回来!”
为了安抚村民们的急切情绪,金绍育多次到村里向村民们释明法律规定,解答疑惑。同时,秉持执行穷尽一切措施原则,金绍育依法对吴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是,被执行人吴某始终以人在外省为由拒绝到案履行义务。
2023年9月一天,金绍育突然接到西集镇工作人员电话:“你院执行的110余亩涉案耕地中有60余亩耕地可能要被征收,另外地上物会有补偿,但是征收的前提条件是耕地的地上物必须先腾清。”
事情似乎有了转机。经过研判,金绍育决定用一招“投石问路”,即用征收单位抛出的地上物补偿款为“诱饵”,让吴某自己主动现身履行腾退耕地义务。果不其然,不久吴某就与征收单位签订地上物补偿协议,10月中旬就将涉案的90亩耕地腾清。
得知这一消息后,金绍育第一时间向征收单位发放了冻结法律文书,对吴某的地上物补偿款进行司法冻结,同时向吴某发放了预罚款通知书,告知吴某如果不履行剩余土地的腾退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罚款10万元。这是通州法院在执行中第一次使用预罚款通知书,其效果立竿见影。
耕地顺利腾退,案款执行到位
在收到预罚款通知书的第二天,吴某便将剩余20亩耕地全部腾清。至此,29件涉110亩腾地案件全部顺利腾退完毕,至2023年11月,村民们已经全部重新种上了小麦。
对于吴某这种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金绍育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吴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缴纳了占有使用费并当庭提交悔过书。
“太好了!地要回来了,钱也执行回来了!”村名们的喜悦溢于言表。2023年12月15日,30位村民的50万元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天渐渐黑了,户外气温更低了,但大家似乎也被村民的喜悦心情所感染,心里暖洋洋的。
“瑞雪兆丰年,村民们来年一定会有个好收成!”返程途中,金绍育看着耕地上皑皑白雪覆盖的小麦,仿佛看见了来年村民们丰收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