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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拟确定15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明确,根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15家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15家旅游度假区包括: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度假区,上海市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江苏省常熟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浙江省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鉴湖旅游度假区,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七夕文化旅游度假区、赣州市大余县丫山旅游度假区,山东省烟台金沙滩旅游度假区、荣成好运角旅游度假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天鹅湖旅游度假区,湖北省神农架木鱼旅游度假区,湖南省岳阳洞庭湖旅游度假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明仕旅游度假区,四川省宜宾蜀南竹海旅游度假区,陕西省商洛市牛背梁旅游度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