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即将于1月5日上午开幕。北京市政协常委,民建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带来了《关于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办好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提案》。他提到,9月3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成功开市,首批有81家公司上市。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是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又迈出了关键一步。北京证券交易所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致力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是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部分。
“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市以来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合格投资者开户数超460万户,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郭田勇指出,“一是公司制交易所的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北京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从运行机制角度来看应具备更高的创新发展积极性,但目前各项配套制度未能有效发挥公司制交易所在激励创新方面应有的优势。二是上市公司估值偏低,交易量偏低。在企业估值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的平均市盈率与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企业存在较大差距;在交易量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批81家上市企业,开市首月累计成交额478亿元,而科创板首批28家上市企业,开市首月累计成交额高达5850亿元。”
为此,郭田勇这次带来了三点建议:
一是充分发挥公司制交易所的优势。目前全球主要交易所多数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公司制交易所以盈利为目的,在竞争环境中更能实现创新发展,其盈利能够投入到技术创新中,能够为证券市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促进证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北京证券交易所要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引入战略投资者,比如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等一批实力强、经验丰富的机构,借鉴港交所、纳斯达克等交易所先进经验,提高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北京证券交易所管理团队要进行市场化招聘,引入高水平专业人才,通过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等措施激发管理团队的创新性、服务性和能动性。要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证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健全独立董事制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北京证券交易所未来可根据发展情况,适时实现就地上市。
二是拓宽上市企业筛选范围。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与基础层、创新层形成层层递进关系,目前相关制度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新三板创新层产生,新三板中原有的精选层公司已全部转移到北交所。合理统筹北京证券交易所和新三板的战略发展定位,给予北京证券交易所和新三板各自相对独立的发展空间,可采用分开办公、分开管理的方式支持北交所和新三板独立发展。北京证券交易所应牢牢把握政策机遇,通过制度创新提高竞争力,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制定灵活适度的上市标准,在全国范围内筛选优质企业,吸引企业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建议北京证券交易所增设国际板,吸引中概股回归以及境外优质企业来国内上市,加强北京与其他国际城市之间的金融交流,顺应金融开放的潮流,既能够为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供金融助力,也能为北京“两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应拓宽上市企业来源,不局限于新三板企业,通过调整上市公司门槛、优化业务经营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扩大交易所影响力等举措提高在全国范围内吸引优质企业的能力。同时也要赋予新三板企业自主选择权,新三板中的企业可依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京沪深交易所转板上市。
三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市场流动性是交易所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全面推行注册制的背景下,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和信息披露准则。一方面是从上市公司层面提高市场流动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要在保证公司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扩容。要建立畅通的转板机制和再融资机制,为企业提供适合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的转板服务和融资服务。另一方面是从投资者层面提高市场流动性,要完善交易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个人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的观念,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个人投资者的门槛,吸引个人投资者参与市场投资。同时通过制度创新提高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积极性,可适时推出北交所指数类型投资产品以及ETF类型投资产品,扩大投资者参与北交所投资的范围和渠道。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和待上市企业的研究,提高新股定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降低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扩大北交所上市企业的影响力,提高投资者的参与积极性。(光明网记者 庞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