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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目的限制、最小必要、质量、责任等原则;详细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告知—同意”规则;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其同意;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明确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保证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及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法律,极大地加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制保障,明确信息产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边界,促进包括个人信息在内的数据信息的自由安全流动及合理有效利用,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