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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联合陕西银保监局、陕西证监局、外汇局陕西省分局、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大局。
通知指出,全省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严格遵守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规定,统筹做好营业网点管理。加强自助银行管理,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做好ATM等自助终端的运营维护,确保能够正常对外支付。确因特殊情况且具备开业条件的,需报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批准。鼓励和引导客户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云闪付APP以及其他“无接触”非现金支付服务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适当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对于有特殊金融服务需求的,要建立专门的服务机制安排,确保基本金融服务不中断。
在加大疫情防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企业的信贷支持工作,积极满足疫情防控及社会民生领域的合理信贷需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要有针对性地提供信贷支持,通过完善信贷制度安排、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提升企业抵御疫情不利影响的能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确保市场交易安全。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做好有关疫情重大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知情权。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发挥好增信分险作用。小额贷款公司要针对相关企业和个人适度降低贷款利率,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也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酌情增加租赁、保理、典当额度,帮助相关市场主体降低融资成本。
外汇局陕西省分局发布业务办理提示,要求各金融机构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办理外汇业务,尽量实现“不见面、不接触”式办理业务。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业务开辟快速通道,尽量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补充相关材料。
此外,《通知》还从畅通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流转、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服务、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现金供应、确保疫情期间网络与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和信息报告责任等方面做出部署安排,要求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要将防疫期间金融服务有关安排,及时通过官网、APP等官方渠道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全力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配合并协助所在地社区及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本单位职工核酸检测及相关摸排报备工作,落实员工防护措施,倡导远程办公、线上办公,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加强对干部职工使用社交工具的正确引导,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