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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全民义务植树开展40周年。全民义务植树是国家植树造林的重要组成部分,意义重大,成效显著,但目前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今年两会期间,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谷树忠提案建议,应该总结经验,准确把握高质量“义务”以及“植树”内涵,提高植树活动质量与效能。
在调研中,谷树忠发现,目前全民义务植树尚存在意识差、不普遍、走过场、实效差等问题。“有的地方尚未充分意识到义务植树的重要性、必要性、急迫性,远没有实现全民参与,走过场,摆架子、装样子、吊嗓子现象仍然存在,补助式义务、代办式义务较为普遍;同时,植树成活率低、成本高;好像年年都在植树,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际增加较少。”
面对这些问题,谷树忠认为,首先,要在高质量履行“义务”上做文章。
加大义务植树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认识,变“让我植树”为“我要植树”;要增强参与性、普遍性,强调植树人人有责;增强常态性、经常性;并将组织性、自发性结合,既要进一步强化义务植树的组织,合理安排植树空间、时间、树种、服务等,也要允许公民个人自发地履行植树义务。
他提议,特别要赋予农村居民以较大的植树自主权,允许、鼓励、支持房前屋后、田埂路旁植树;同时,植树要回归义务、无偿的本色和初衷,坚决制止事实上的代办式、有偿式的变相“义务”。
第二,谷树忠认为,要准确把握“植树”内涵,坚持科学植树。
他建议,不应盲目追求森林覆盖率,也不盲目追求新树、洋树、特树等,而是立足于国土空间用途统一配置,因地制宜地确定适宜的植树规模、栽植树种和植树方式。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坚持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以保护生态系统、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为前提。
他特别强调“水友好式植树”的重要性,建议要坚持把水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植。同时,树立“功能树”“功能林”的理念,根据当地的生态需求、经济需求和社会需求,分别确定植树目标,“努力做到缺什么补什么,补短板、强弱项。”
此外,谷树忠认为植树要“坚持责权利均衡式植树”。重点处理好植树与用树的关系,在鼓励、支持植树的同时,亦应注重用树权益的保障和实现,努力做到谁植树谁受益,保障植树者的林木用益物权。(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