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综合《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6月5日报道,十三届全国政协第36次双周协商座谈会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他强调,行政复议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做好相关法律修改工作,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12位委员和专家学者围绕行政复议的性质定位、受案范围、程序设计、能力建设等建言咨政。70多位委员在全国政协委员移动履职平台上发表意见。大家认为,行政复议法实施20多年来,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实践探索成效明显,在解决行政争议、监督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看,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小复议、中诉讼、大信访”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群众不愿复议、不会复议、不敢复议等问题仍然存在,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势在必行。
委员们建议,要准确把握行政复议的性质定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各自优势,加强制度衔接,共同守护好公平正义的底线。要扩大复议范围,将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尽可能纳入复议渠道,对不能适用复议的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要完善复议程序,实行“繁简分流”,简单案件简易办、普通案件标准办、复杂案件精细办。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复议平台,推广线上办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集中、统一、独立的复议机构,解决多头办案、同案不同判等问题。要推动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官制度,总结地方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实践经验,吸纳专家学者、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缓解案多人少、公信力不足等矛盾。要加强对复议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政、枉法营私和打击报复行为。要加大普法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认可度,为行政复议能力不足的群众提供专业援助,对“滥告”行为加强制度规范。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庆黎、陈晓光、李斌出席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汪永清作主题发言。全国政协委员强卫、司马红、石玉颖、吕红兵、周世虹、傅莉娟、郜风涛、谢双成、沈开举、李小军和专家学者应松年、周佑勇在会上发言。司法部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并与中央编办、最高法负责人一起与委员作了互动交流。
司马红在会上发言
司马红委员说,目前大多数省市将复议机构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行政复议的权威。她建议,保持机构独立与级别适当,充分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在强化“权利救济”功能方面,郜风涛委员建议在修法中仍保留现行行政复议法关于国务院最终裁决的规定,作为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
《人民政协报》和谐民之所愿复议愿之实现在6月5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主委司马红转述了一位西城区“老复议人”的话:复议审理工作虽然辛苦,但复议申请人在切实解决争议后开心的笑容、被申请人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后真诚的感谢,是我们最欣慰的收获,我始终相信“和谐民之所愿,复议愿之实现”!
司马红委员将这份感动传递给了所有与会人员。她曾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西城区分管行政复议和政务服务工作,这次也在会上介绍了一些基层实践工作经验。在建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时,她举例说:西城区在办公场所及政府网站公示申请行政复议的有关事项指南,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对于群众向信访、纪检监察反映的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案件,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解决问题。
她还建议:在行政复议法修改时明确行政复议机关的地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行政复议机构能够依法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行政复议的调解和解制度,扩大调解和解范围,明确调解程序,加强案前和解、案中调解等环节,引导当事人达成合议,实现矛盾的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