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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出新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为肆虐新冠疫情下的民商事主体带来“大礼包”,内容锁定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保障合同履行,破产审判努力挽救、保护市场主体,化解教育、医疗纠纷保障民生需求,提升审判质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等23条具体指导意见,可谓亮点频出,为各类市场主体走出肆虐疫情困境打入了一针“强心剂”,通过司法的“温度”、“热度”给营商环境持续升温“添薪加油”。
实际上,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排名再次提升15位,位列全球第31位。营商环境地位的上升,很大方面得益于法治化水平的提升。而其中与司法职能直接相关的合同执行指标排名第5位,涉及司法程序质量指数排名世界第一,被誉为“全球最佳实践者”。
可以说为营商环境指数打call,司法不遗余力。一分付出就有一分收获。自疫情以来,法院在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遇到的实际困难,助力营商环境提升,成绩显著。
首先,自今年3月以来,法院分三批共发布了31起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出台了两份新冠疫情下民商事审判指导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及时化解合同纠纷和企业债务纠纷。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又为市场主体营造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
其次,法院内部围绕缩短民商事纠纷解决时间、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优化司法程序质量等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科学的优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探索民事庭审方式改革,发挥民事案件快速审判程序的优势。充分利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建立全国法院统一的电子送达平台,完善送达程序与送达方式。同时网上立案、关于规范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关于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精准落地,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再次,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完善市场主体退出与救济机制。在指导意见发布前夕最高院还发布了《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两份文件旨在努力提高破产审判效率,降低破产程序成本。进一步优化了破产案件公告和受理等程序流程,完善债务人财产接管和调查方式,提升债权人会议召开和表决效率,构建简单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等不同程序的制度功能,将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贯穿于促进市场主体积极成就和及时推出等过程中,精准聚焦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企业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者胜。法院正通过一系列的科学改革举措,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为实现“城强贾兴”的良好局面贡献司法力量。(马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