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非遗的推动者
王淼有个特点,即视学习为毕生追求、为生活习惯,并把学习理念贯穿于工作始终。
比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他认真学习,深入思考,提出非遗工作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建设相结合等八个结合的工作思路,并受邀在全省宣传部长培训班上作辅导报告;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他深刻领会,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全省非遗干部培训班上作《从非遗大省向非遗强省跨越》辅导报告;成文后发表于2013《浙江蓝皮书》(文化卷);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他认真学习并撰写了“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体会,在全省非遗保护培训班作辅导报告;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传统文化传承弘扬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撰写了“勾起乡愁、唤起自觉——2013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述要”等文章。同时,以强烈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撰写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预警报告》等文章,殷切呼吁:时不我待、刻不容缓、迫在眉睫,要争分夺秒、分秒必争、与时间赛跑,加快抢救保护步伐。
王淼曾连续三年应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之邀,为全省宣传部长培训班讲课;为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文史委做专题报告。他利用各种场合,不断为之鼓与呼。
在王淼看来,做好非遗工作仅有文化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更要争取各级领导,特别是县级党政领导的重视。他对领导是“关键”,有着精辟的认识,“关键”体现在重视,要争取领导的文化自觉。浙江率先出台地方法规,对于推进非遗机构和编制、经费,有明确的要求,王淼借势推动,促进法规精神在各市县的落实。至2012年6月,浙江各市县非遗工作机构全覆盖,为非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王淼认为,要抓好非遗工作,重要的是在于唤起全民的共识。非遗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后,王淼同志撰写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保护》的学法体会,《中国文化报》在2011年12月22日以整版篇幅刊发该文,引起一定反响。
群众路线的践行者
王淼遇事善同群众商量,有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好习惯。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省文化厅党组推出“文化零距离—百千万行动”,王淼按照部署积极下基层调研,根据在走访调研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文化需求问题,策划和启动浙江省濒危剧种守护行动,在全省推出濒危剧种保护的“百千万”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他既重视谋全局,又注重谋一域,注重试点引路,示范引导。先后在金、衢、丽等欠发达地区召开非遗保护工作座谈会,在多个县召开专题座谈会,走访基层非遗单位和非遗保护基地。与当地党政领导、文化部门同志一起找准问题、理清思路、明确方向,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文成、武义、景宁等县的党政领导,明确要求当地文化部门将王淼同志的指导讲话整理成稿,报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
在王淼倡导下,浙江创新非遗普查模式,提出了“村查线索、乡查项目、县做申报文本”的思路,使普查工作从最简单的线索开始,从发动最基层的广大群众做起,打开了非遗普查的瓶颈。
对于传承人的来信来访,王淼历来很重视,每一件都认真处理,为传承人排忧解难办实事。真情服务非遗传人,让传承人体会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关心和温暖,让他们体会到平时有温暖、遇事有依靠。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为传承人服务活动,激发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尊重传承人、支持传承人、服务传承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王淼认为,将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部署,将规划思路,落到实处,让人民真正得到实惠,这才是关键。浙江省先后公布了33个省级非遗传承基地、62个省级非遗传承教学基地、20个省级民族传统节日保护基地、48个省非遗旅游景区景点、50个省级非遗宣传展示基地、55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9个非遗生态保护实验区和8所高校省非遗研究基地等八大基地,不断推动非遗事业发展繁荣,让非遗融入社会、融入生活、融入群众,真诚推进了非遗惠民。同时,也唤起了民众的文化自觉,提升了全面幸福指数。
浙江十年非遗路,硕果累累。面对荣誉,王淼认为,守土有责、理所应当,功归组织、功归大家,没有领导重视,没有集体的力量,没有基层的创造,没有群众的智慧,凭我个人将一事无成。他这样自勉:“我是全省23万非遗普查员中的一份子。万涓成水,终究汇流成河,我以我这点‘水’,融入非遗保护的洪流,并为之荣幸和自豪。”
他说,既然选择了,便只顾风雨兼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