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诗莲,贵州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1982年1月参加工作,至2006年,主要从事民族民间文化“三套集成”的调查、收集、整理工作;从事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参与编撰《贵州文物志》;组织参与建设中国第一座生态博物馆——六枝梭嘎生态博物馆(中国、挪威合作),以及之后的贵阳镇山、锦屏隆里、黎平堂安中挪合作的三座生态博物馆的建设。曾任贵州省文物局副局长。
2007年——2017年,从事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持全省非遗保护工作,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普查、调查工作,完成挖掘、整理、建档工作;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草拟有关地方性非遗法规,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方案;承办非遗展示、展演任务;开展理论研究、出版有关资料、书籍等等。任贵州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
本人从2007年-2017年这10年的非遗工作生涯中,作为贵州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为贵州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尽了绵薄之力。主要成绩如下:
1、积极组织、参与非遗普查工作。通过三年的普查工作,全省共摸排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近30000余条,作简要描述和记载的近15000条,重点调查项目9830项,走访传承人21000余人,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普查基础上,建立健全名录保护体系。目前,贵州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项,国家级名录140处,省级名录709处;国家级传承人57名,省级传承人402名;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2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7个。国家级非遗项目数列西部第一。
2、名录项目保护成效显著。为调查了解全省非遗保护状况,我走遍了全省9个市州、88个县市区以及大部分项目所在的村镇,深入了解项目、传承人的基本情况,与当地文化部门的同志一道指导、帮助他们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在资金、政策或是信息上尽可能的帮助支持他们。如“侗族大歌”,出台了《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行动计划》。在黎平、从江、榕江等县建设了一批传承基地、传习所,“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发展百村歌唱大赛”连续举办,侗族大歌在乡间、在社区、在课堂、在村寨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传承发展。此外还积极争取中央、省的非遗专项经费,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名列全国前茅。
3、扎实推进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种类特色鲜明,民族风格独特,深受群众喜爱。2016年在文化部的支持下,我厅与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传统工艺贵州工作站,2017年出台了《贵州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这项工作在工作站的深入推动下,极大地促进了传统技艺、传统医药、传统美术类非遗名录的保护和传承。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一大批群众脱贫致富。
4、法制建设成效显著。积极组织、参与《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起草工作,2012年《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2014年积极组织、参与起草《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0年)》,当年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此规划通知,以两办的文件下发一个专项规划,这在全国也属少见;2015年组织、参与起草了《贵州传统手工技艺助推脱贫培训计划(2016年-2020年)》、为全省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工作规划了五年培训工作。
5、非遗宣传传播力度进一步加强。积极组织开展每年的“文化与自然遗产日”活动;组织我省非遗项目赴国内国外展示、展演;参与贵州省非遗馆建设;非遗周末聚活动开展等等。为贵州非遗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