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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受益是重要目标,群众满意是重要标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服务群众、改善民生这个重点,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既要围绕中心办好大事,也要关注民生办好小事。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这是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本地本单位的工作重点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紧密对接,按照建设“现代产业聚集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内陆开放试验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区”的总体布局和要求,树立全区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凝心聚力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理念。要深刻认识到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民生“小事”,也是事关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大事。我们要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积极推广“党员承诺制”、“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党员志愿者”等做法,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下力解决好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饮水难、居住难、出行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一系列难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
既要办好事关今后发展的长远事,也要办好群众期盼的眼前事。在办实事、办好事时要树立辩证思维,既要看到群众的眼前事、急迫事,又要从全局出发,认真研究关系长远的事项,切实办好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使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虽然我区“十一五”时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经济总量较小、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市场化程度不高、科技创新能力弱、增长方式较为粗放等制约发展的问题依然突出,迫切需要我们抓住“十二五”的有力时机,抓好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不断创造科学发展的新业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承诺践诺,加强调查研究,突出办好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眼前事,真正拿出解决问题的实招、好招、管用的招,不能使这些“招”成为制约长期发展的麻烦事、困难事。目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仍然集中在吃、住、行和上学、就医、安全等方面,我们要对症下药,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采取挂牌督办、结对帮扶、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推动解决和落实。确因客观条件限制解决不了的问题,也要向群众说明,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既要办好广大群众受益的事,也要办好特殊群体期盼的事。始终关注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时刻注意解决大多数群众的问题,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区社会事业发展比较滞后,山川、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生态环境依然脆弱,公共服务较为薄弱,一些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比如,在做好卫生健康工作方面,要普及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五个地级市的全覆盖;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切实提高群众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健康水平。同时,也要切实把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等特殊群体期盼的事情办好,广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对群众生产生活面临的这样那样的困难,特别是对下岗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贫困居民等困难群众遇到的实际问题,一定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帮助解决。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逐步建立覆盖全部城镇职工的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要完善城乡特困户救济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要切实做到按月足额发放,农村特困户普遍实行定期定量救济。要关注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对其在医疗、住房、上学、就业、生活、法律等方面进行扶助。
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定要实事求是,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带来利益,又要讲究科学的方式方法,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取得群众信任、受到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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