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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它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又是对于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它表现为在生活满意度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积极心理体验。而“幸福感指数”,就是衡量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值。
纵观各地两会,“幸福”俨然成为第一热词。“建设幸福城市”、“幸福地区”、“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已成为各地未来规划的共识。
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创先争优活动正在全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这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战略决策,是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创造活力的有效抓手。我党开展创先争优的根本宗旨是为民办事,说到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应以提高人们群众的“幸福感指数”为根本目标。
历史和经验告诉我们:党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人民群众就有幸福感,这种福利越多越强,百姓的幸福感指数也会越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各级党员干部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关心群众疾苦,关心百姓生活。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近年来,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多次阐述了我党关于发展为人民、为民谋发展的理念,这充分体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共产党为民谋利、公平正义的执政精神。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和谐稳定的大局,同时,也关系到全国人民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而团结奋斗。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指数”能有效保障“十二五”规划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指数”不仅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宗旨,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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