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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务求实效,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在干好事、办实事,关键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推动发展”。
一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落实统计科学发展有机结合。改进统计技术方法,提高统计能力;建立数据评估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诚信意识,提高统计公信力;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增强协同意识;维护统计形象,构建和谐统计。对统计主要机构和重要统计项目提出目标考核,开展定期的数据质量和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增强统计工作的有效性。制定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加快统计改革步伐。
二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建立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评价体系结合起来。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完善对机关处室、州(市)统计部门的工作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尽快出台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和《考核评价办法》,加快推进乡镇统计站“双基”建设,规范各专业评比表彰活动。
三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加大培训力度,积极探索统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有机结合,作为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载体,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贯穿活动始终。组织好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把创先争优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开展创先争优党性分析;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五要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记录、抓协调、搞调研等形式,随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点评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党员的联系互动。
六要塑造和培育统计先进典型,做到学有榜样,干有目标。在常规统计工作和人口普查中,塑造和培育一批影响大、过得硬的先进典型,做到学有榜样、比有标杆,激发统计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使创先争优成为统计人的价值取向。
(作者系云南省统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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