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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在关于党的建设的部署中,明确提出开展两项活动,一是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二是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央科学把握工作节奏,学习实践活动一结束,立即启动创先争优活动。两项活动接续进行,就是为了使之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两项活动主题都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本要求是一致的。学习实践活动作为集中教育活动,重在解决党内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工作,重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落实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需要。学习实践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查找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向群众作出了承诺。据了解,目前很多地方整改落实任务完成了80%左右,剩下的任务仍然很重,需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完成,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学习实践活动中梳理制定的科学发展思路、规划、措施,初步形成的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更需要在经常性工作中长期坚持、逐步落实。同时,集中教育活动的成果,只有在经常性工作中不断巩固和拓展,才能形成长效机制;只有把集中教育活动中激发出的积极性主动性转化为在推动科学发展中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才能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继续,创先争优活动必须继续坚持并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个主题,把握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活动目标和内容。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引导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引导党员以模范行动带动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及时排查矛盾纠纷,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服务人民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紧紧围绕加强基层组织,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创新活动方式,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注意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特点,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领域和行业特点,精心设计活动主题和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注意运用好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活动方式,使这项活动既丰富生动,又务实有效。要把继续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后续工作、落实科学发展的思路措施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借鉴、充分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在联系实际、注重实践、务求实效上下功夫,保证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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