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优秀作品发布仪式1月19日在京举行。中宣部宣教局、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将从1月25日起,共同向全社会推出135部优秀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这批优秀作品将在电视媒体、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各类社会媒介集中推出,将丰富春节期间广大观众文化生活,不断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各方面。[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中宣部宣教局、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中宣部宣教局、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
一、征集范围
1.征集的作品范围包括:
(1)剧情微电影(微视频)
(2)纪实微电影
(3)动画微电影
2.作品采用FLV标准格式,字幕须为简体字,片中不能插入任何商业广告。作品按照时长分为5分钟、15分钟、30分钟三个类别。
二、报送时间
参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申报参评微电影作品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送,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三、报送方法
新影网设置专门报送平台(网址:http://www.cndfilm.com)。申报单位或个人需登录新影网专门报送平台,下载并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向活动办公室报送《参评作品登记表》、DVD节目光盘及其它有关材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67号,中央新影集团微电影发展中心325办公室,邮编:100088;联系电话:010-82077477、82077438。
四、注意事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他人版权参加征集展示活动。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为报名受理单位。各单位在推荐评选时不得向参评者收取报名费、参评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
3.评选过程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4.本方案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征集展示活动办公室负责解释。